“银行也有败诉的一天?”贵州一女子整理去世母亲遗物,意外找到一个存有40398的

李堪谈历史 2024-11-05 23:15:34

“银行也有败诉的一天?”贵州一女子整理去世母亲遗物,意外找到一个存有40398的存折。但当她去取钱时却被银行告知:“存折内余额为零!”同时银行拒绝提供取款记录。女子大怒将银行看上法庭,法庭判了…… 事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我母亲根本没有去银行取过钱!我有这张存折为证!”女子王丽愤怒地站在银行柜台前,眼中闪烁着泪光。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但言辞却坚定,表明了内心的不平。 银行职员礼貌而冷淡地答道:“女士,我们的系统显示,这笔款项早已被取走,您的存折余额为零。” 王丽攥紧手中的存折,质疑地盯着柜员:“如果钱被取走了,那你们为什么不提供取款记录?我母亲不识字,不可能自己来取,银行应该负全责!” 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那是一个灰蒙蒙的早晨,王丽的母亲因病去世,王丽在处理完后事后,回到母亲的住处收拾遗物时,意外地翻出了这本存折。 存折上记载的最后一笔存款显示余额为40398元,这是一笔对母亲来说不小的金额。王丽暗自庆幸,想着这笔钱可以用来支付母亲的医药费和丧葬费用。 然而,当她带着存折来到银行办理取款时,却被告知存折上的余额为零。这一信息犹如晴天霹雳,让王丽难以接受。 她第一反应是银行肯定弄错了,于是试图与银行交涉,请求查明款项去向。 “我母亲是个没什么文化的人,这张存折平时都锁在柜子里,她根本没去过银行,”王丽焦急地对柜员解释道,“这笔钱对她来说很重要,银行应该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 然而,银行工作人员面露难色,依旧坚持道:“女士,根据我们的记录,这笔款项确实已经被取走。我们无法提供详细的记录,可能是系统中的数据发生了变动,恕无法查证。” 王丽更加疑惑:“系统变动?这是什么理由?你们的银行系统是不是太不安全了?” 银行工作人员显然不愿多作解释,语气带着些不耐烦:“这是系统操作上的事情,我们也无法干涉。如果您不信,可以走司法途径。” 面对银行的冷漠态度,王丽感到气愤和失望。她知道,这笔存款不仅是母亲多年来的积蓄,更是对母亲辛勤一生的证明。 她决定通过法律维护母亲的权利。于是,王丽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返还40398元存款及相关利息。 庭审当天,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王丽的律师指出,银行作为保管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安全的储蓄服务,并详细记录每笔取款信息。 “银行不能仅凭系统记录,随意剥夺存款人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无法出示取款证明的情况下。”律师据理力争,“若银行无法提供取款的确凿证据,就应承担相关责任。” 银行方的律师则辩称,银行的系统一向严格管理,取款记录不会轻易出错,可能是客户对自己账户资金的误解。 但法庭要求银行拿出完整的取款记录时,银行却始终无法提供明确的凭据,理由是“系统数据无法追溯”。 经过多次辩论,法官认定银行未能尽到充分的举证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证储户资金的安全,若无法证明款项的合理流出,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双方均无法举证时,应由占据不利举证地位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因此,银行应返还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败诉,须向王丽支付40398元及利息。这一判决不仅让王丽得到公正的结果,也引起了社会对银行系统管理的广泛关注。 判决后,王丽紧握着存折,泪水滑落。母亲的辛劳积蓄终于得到了回报。 这个案件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提醒所有人,在关系到储户切身利益时,银行的责任不仅仅是收取服务费用,更要时刻守护储户的每一分积蓄。 对此,怎么看?(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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