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苏州,男子婚内出轨,还主动借给情人30万。当情人主动给他写借条时,男子意乱情迷地说:"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就借一万年!"不曾想,7个月后女子提出分手。男子要求情人还钱,可女子却说,一万年后再还。男子大怒,起诉到法院,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京报网) 苏州,张强漫步在平江路上,心里却是盘算着,待会儿该如何向李媛表白。李媛是个刚离异不久的单亲妈妈,在一家咖啡馆当服务员。张强第一次见到她时,被她明媚的笑容打动。为了赢得李媛的芳心,张强谎称自己也是离异人士。很快两人坠入爱河,张强更是大手笔地为李媛买衣服、包包,还给她换了一部最新款的手机。 这天,张强带李媛来到苏州最高档的餐厅。烛光晚餐后,张强拿出一张支票,递给李媛,表示这里是30万,你先拿去用。而李媛自然是大感惊讶,一时间不敢接受。而张强却玩笑般说:"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当是借的。" 眼看张强一副认真的模样,李媛在犹豫了一下后表示,那我先给你写个借条吧。没想到,张强一把拉住她的手,又在探头过来,在她耳边补了一句,如果有期限的话,那我希望是一万年。 就这样,李媛被张强的"真诚"打动,很快同意了与他同居。随后的日子里,张强经常加班,可其实是在两个家庭之间周旋。他告诉妻子自己在拓展业务,而对李媛则说是在处理公司事务。 七个月后的一天,张强的谎言被戳穿。李媛偶然在街上遇到了张强的妻子,得知真相后,她心如刀绞。当晚,李媛质问张强,张强支支吾吾,最后承认了自己已婚的事实。李媛当即提出分手,张强却变了脸色。 张强冷笑着说:"你忘了我借给你30万吗?要么还钱,要么继续当我情人。"李媛怒不可遏,大声斥责,你这个骗子。说完,她摔门而去。 而张强没想到李媛如此决绝,他开始纠缠骚扰李媛。李媛不堪其扰,只好辞去工作,带着孩子搬到郊区投靠亲戚。张强见软的不行,决定来硬的。他找到一位律师,起诉李媛,要求她偿还30万元借款及利息。 案件开庭时,张强振振有词地表示,当初借给李媛30万元是事实,她应该偿还。而李媛则辩称,这30万元是张强自愿给自己的,两人之间并不存在借贷关系。还有就是,他当时明确表示可以借一万年,现在却要求自己立即还钱,这明显是在报复。 法官仔细审理了案件。首先,张强和李媛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其次,张强所谓的"借一万年"的说法,明显不符合正常的借贷逻辑。再者,张强作为已婚男性,隐瞒婚姻状况与他人同居,违背了婚姻法的忠实义务,也有违公序良俗。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一审法院认为,张强给予李媛30万元,应当认定为赠与关系,而非借贷关系。法院驳回了张强的诉讼请求。张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件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也是对婚内出轨行为的一种惩戒。也有人质疑,这样的判决是否会助长一些人利用感情诈骗的歪风。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案件涉及到几个关键问题。首先是借贷关系的认定。要构成借贷关系,必须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包括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本案中,张强的"借一万年"的说法,显然不符合正常的借贷逻辑。 其次是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张强隐瞒婚姻状况与他人同居,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虽然法律并不直接惩罚婚内出轨行为,但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将其作为考量因素之一。 再者是公序良俗原则。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张强的行为显然有悖于社会公德,法院在判决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这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婚内出轨不仅会造成感情和道德上的伤害,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同时,在涉及金钱往来时,无论是借贷还是赠与,都应该通过正规途径,签订书面协议,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总的来说,这个案件折射出了现代社会中婚姻、感情和金钱交织的复杂性。它提醒我们,在处理感情问题时,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要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最终受伤害的可能是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切,男的老婆起诉,秒秒钟要回来,
婚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妻子起诉要回
如果写了借条,双方签字同意一万年后还,法院应认定有效。契约有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