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重病住院,妻子照顾2个月后借口回娘家一去不复返,期间一直由哥哥姐姐们

撑伞工厂 2024-07-12 22:36:38

天津。一男子重病住院,妻子照顾2个月后借口回娘家一去不复返,期间一直由哥哥姐姐们照顾,女子得知丈夫离世突然冒出来要求继承遗产,遭到拒绝后,将兄妹几人都起诉。

(案例来源:天津卫视)

杨先生在家排行老小,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兄弟姐妹四人从小到大感情都很好,也特别照顾这个最小的弟弟,由于弟弟年龄不小了,还没谈对象,二姐听说有一场相亲会,就让弟弟去试试。

杨先生很听二姐的话,特意收拾了一下,果真还碰上好运气,遇到了一位与自己很投缘的女孩,杨先生对感情非常执着,从无二心,在两人相处半年后,杨先生为妻子董女士准备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婚后,董女士加入了这个大家庭,日子过得融洽且幸福,虽偶然也会因一些小事而争执,杨先生也只是增加感情的润滑剂。

在杨先生的父母相继离世后,兄妹四人约定要经常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增加一个大家庭的凝聚力,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四家人就要欢聚在一起。

董女士怕麻烦,不太赞同这样的聚会,她认为公公婆婆都不在了,这样的聚会意义不大,反而打扰各自的生活。对于董女士提出的异议,杨先生也在努力的想把董女士拉入这个大家庭的氛围。

就在这个时候,杨先生在工作中突然感觉身体有不适的感觉,就去做了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得上了不治之症。

对此杨先生在独自咨询过治疗方案后,还是坚持着治疗,希望能把活的时间延长一点。同时杨先生的内心也是矛盾和痛苦的,他很害怕自己离开后,留下孤独的妻子。

董女士对此持有不同的意见,她认为,既然是治不好的病,不如不要治了,把用来看病的钱拿去享受不多的人生。杨先生内心极其矛盾,又想多活一天,又不想浪费钱,可这个时候哥哥姐姐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他们认为不论如何在有一线希望和一天可活下去的时间里都不能放弃,更不能接受放弃治疗这个想法是由弟媳妇提出来的,在经过哥哥姐姐们的好言相劝后,董女士觉得委屈,也还是留下照顾杨先生。

在照顾杨先生两个月后,董女士以娘家母亲身体不好为由,想回家照顾一段时间母亲。哥哥姐姐们也十分理解董女士,觉得让她换个环境再回来也行。

可董女士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哥哥姐姐每天看着弟弟盼着董女士早一天回来,于是来到董女士的娘家,想接她回去,结果发现董女士母亲不仅身体很好在外打工,董女士更是一天都没有回过家。

哥哥姐姐们这才明白董女士真正的用意,杨先生也对董女士彻底失去了信心,在确定董女士再也不会回来之后,兄妹三人决定担起照顾弟弟的任务。

他们像小时候一样疼爱弟弟,轮番照顾他,从来没有过一句怨言。在杨先生生病的三年里,兄妹三人对杨先生的照顾无微不至,还会他花了36万元的治疗费。

自始至终,董女士都没有露过面,兄妹三人一心都在照顾弟弟上,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找董女士的麻烦,更没有想到董女士会在弟弟离世后,着急的回来分家产。

就在照顾弟弟的第三个年头,杨先生还是离开了人世,兄妹三人悲痛万分为弟弟料理后事。这时董女士着急万分的回来了,还将门锁换了,住进了曾经的房子里。

董女士认为,这套房子是杨先生的婚前财产,可自己做为丈夫离世后的第一继承人,完全有理由回来继承。

可是兄妹三人却认为,在弟弟最需要照顾的时候,董女士消失了三年,现在怎么还有脸回来争遗产。

《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只能法定继承,法定的继承人具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董女士认为,自己是杨先生的妻子,在杨先生没有孩子,且父母均去世的情况下,自己理所应当的成为第一继承人。

杨先生的大姐杨女士提出,董女士在杨先生重病期间不见踪影,三年都是兄妹三人共同照顾且付了36万元的医药费。董女士称自己是为了杨先生的病而去赚钱,却无法提供与杨先生联系和付医药费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反驳对方主张时,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将丧失继承权。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而董女士遗弃丈夫杨先生,依法丧失了继承权,最终判定杨先生的遗产由兄妹三人继承。

婚姻是相濡以沫,是困难中守望相助,而不是在大难临头时各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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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凝成益世言,一句能令万古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