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名环卫工人在广场扫地时,被一条拴有绳子的狗突然猛扑了过来,随后环卫工

橙皮卷 2024-06-18 09:12:40

湖南长沙,一名环卫工人在广场扫地时,被一条拴有绳子的狗突然猛扑了过来,随后环卫工人被狗咬伤致倒地不起。现场群众称,当时狗主人在训练自己的狗狗,不知道为什么这狗突然就向在一旁扫地的环卫工人猛扑过去,并将其咬伤后倒地不起的。

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环卫工人衣服、帽子的女子倒地不起,旁边有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女子,蹲着在为其打电话求助。

而躺在地上环卫工人的不远处,有一条拴着绳子的狗趴在地上,其主人则蹲在一旁看管着自己的狗狗。现场地上还有环卫工人打扫卫生时所使用的扫帚等工具。

1、事发后网友们表示:“就算是人扑上来都非常可怕,更别说是会咬人的狗了!”、“人也分人,狗也分狗,不能因为一条狗,否定了所有狗,虽然我也认为这条狗不能留了!”、“这次狗主人好像拴绳了,估计没多大责任!”、“自己的狗将人咬伤了,顾着自己的狗先,而不是先去看看人有没有事,难道狗比人还重要么?”

2、从法律上讲,狗对人造成的损害,不能只以拴绳作为是否要为此承担责任的依据。

首先,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具体而言,狗主人是否要为此承担责任,主要是看其是否存在过错行为。这里所指的过错行为,是指狗主人是否有养狗证、事发地点是否允许遛狗、狗是否拴绳、狗主人是否尽到监管义务等。

而被侵害的环卫工人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其有没有主动去挑逗狗在先等过错行为。

换而言之,如果环卫工人没有主动侵害狗的行为,那么狗主人即便拴了狗绳,也应当为此承担全部的责任。

其次,新闻中说,狗主人当时是在训练自己的狗,那么这与狗伤人有没有关系呢?如果狗主人是故意为之的,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狗主人是故意为之的,那轻则治安处罚;致轻伤以上的,就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事处罚。

最后,环卫工人的用人单位亦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追偿。

具体而言,环卫工人是身穿工作服在工作岗位上执行工作时造成的损害,因此用人单位需为此承担责任,但只是补充责任。

简单地说,如果狗主人不愿意或承担不起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先行承担责任,但其承担责任后可再向狗主人追偿,不过这与环卫工人就没多大关系了。

最后,不反对养狗,但养狗就要负起责任来,千万不要因自信或盲目自信而对他人造成伤害,否则狗主人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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