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希望通过坐牢来抵债的想法是不可行的。他们应该正视自己的债务问题,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以下是冠领律所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坐牢是刑事责任:当失信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而被判刑时,这是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坐牢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但并不能抵消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还钱是民事责任:失信被执行人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确定的还款义务而承担的债务,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即使被判刑,也不能免除其还款责任。二、法律明确规定不能抵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即使因此被判刑,也不能抵消其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债务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而非刑事途径。三、坐牢期间的利息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在坐牢期间,其债务并不会因此停止产生利息。出狱后,除了需要偿还本金外,还需要支付坐牢期间产生的利息。
四、实际案例的警示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被判刑的失信被执行人案例。这些案例都表明,即使被判刑,也不能抵消其债务。相反,他们还需要在出狱后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祸国殃民的高利贷
那就不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