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福建厦门,男子想到自己患有不治之症,便写下3张写有“全部

火龙果看天下 2024-11-25 09:39:09

2022年11月25日,福建厦门,男子想到自己患有不治之症,便写下3张写有“全部遗产都给我妹”的纸条后自杀身亡。男子妹妹随后将男子的160万元存款全部转走,后又转给了自己的母亲。可男子的妻子知道后却不同意了,认为自己和孩子也有份儿,于是要求小姑子和婆婆分给自己,遭拒后,一纸诉状将小姑子和婆婆告上法庭。法院该怎么判?   一名男子得知自己患有不治之症,他在内心的挣扎与痛苦中,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他找来纸笔,匆匆写下三张纸条,上面都赫然写着“全部遗产都给我妹”。随后,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男子的妹妹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三张纸条和存有160万元的银行卡。 她没有丝毫犹豫,按照纸条的“指示”,迅速将160万元存款全部转走,而后转手给了自己的母亲。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 男子的妻子在得知此事后,十分生气,她怎么也无法接受,自己和孩子在丈夫的遗产分配中被完全忽视。   她认为,自己作为妻子,与丈夫携手走过的岁月里,共同为家庭付出,这些财产理应有自己和孩子的一份。 于是,她坚定地找到小姑子和婆婆,要求她们分给自己应得的部分。   但迎接她的却是无情的拒绝。 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她怀着悲愤与无奈,一纸诉状将小姑子和婆婆告上了法庭。   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焦点首先集中在那160万元存款的性质界定上。 如果这160万元是男子的个人财产,那么依据《民法典》第1060条,他确实有权自行处分,将其全部留给妹妹也无可厚非。   但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男子这种擅自赠予妹妹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其赠与自然无效。   与此同时,男子留下的那三张纸条的性质与效力也成为关键。   从形式上看,它们属于自书遗嘱。但依据《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需要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才能生效。   而本案中的纸条却因无落款,无法满足格式要求,这使得遗嘱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法院为了查明真相,展开了艰难的调查之旅。 调查人员深入银行、车管所等各个相关机构,仔细梳理男子的财产线索。   经过无数次的资料查阅与信息核对,终于查明那160万元存款确实为夫妻共同财产。 并且,还发现男子名下有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车辆,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财产详情的明晰,法律依据的运用成为判决的关键。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先考虑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本案中,这一规定成为了裁决的核心依据。当判决结果宣布时,法庭内一片哗然。   对19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先进行了对半分割。 男子的妻子原本以为自己至少能保住一部分财产,此时松了一口气。 但接下来对男子那95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分配,却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价值30余万元的车辆最终归男子妻子所有,而公婆和小姑子需分别支付给男子妻子、男子儿子巨额金额,妻子约100万余元,儿子约23万余元。 小姑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原本以为到手的财富,如今却要拱手让出这么多。   这一案件在社会上迅速引发了强烈的反响。   公众们议论纷纷,有的谴责男子在生命最后时刻没有考虑到妻子和孩子的处境,过于草率地处理遗产;有的则同情男子在绝症折磨下的无奈之举。   对于男子妻子的维权行为,有人表示支持,认为她是在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也有人质疑她是否过于看重金钱而忽视了家庭的情感。   而对于法律判决的公正性,更是众说纷纭。   有人认为法律严格按照规定裁决,彰显了公正;也有人觉得在家庭伦理道德面前,法律的判决略显冰冷。 这场围绕家庭财产的纷争,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了千层浪,引发了人们对家庭、财产、法律等多方面的深入思考与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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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25 15:09

    做什么遗嘱,先转完账再走人不好吗?

  • 2024-11-25 14:33

    儿子做了DNA没。

  • Ok 3
    2024-11-25 12:24

    正确,什么小姑子本来就一分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