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和女友分手后,回到老家娶妻生子。岂料,12年后,前女友将他告上法庭,称分手时已经怀孕2个月,给他生了个女儿,向其索要抚养费。男子不敢相信电视剧里上演的桥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震惊过后,提出做亲子鉴定。结果竟真的是他女儿,男子不干了,称已经有两个孩子,经济条件不允许,拒绝出抚养费。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黄海涛做梦也没想到,竟突然多了个12岁女儿,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和自己的样貌多少有几分相似,他不敢相信电视剧里才会演的桥段,会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也太狗血了吧?
再看小女孩的母亲,是他曾经的恋人刘莉娜,过往的种种纷至沓来。
12年前,黄海涛和刘莉娜都是外地来到上海的打工族,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们相遇,相恋,并同居在了一起。
起初两个人蜜里调油,感情不段升温,可是日子久了,各自的脾气、性格都暴露出来,谁也不肯迁就谁,因而矛盾不断增加,直到感情破裂。
此时,刘莉娜已经怀孕2个多月了,虽然刘莉娜对黄海涛还有感情,但她不想用孩子去挽留一段感情。
黄海涛对此一无所知,他决定回四川老家,离开这个让自己伤心的城市。
然而,感情哪能说放就放,在临走时,他对这算段感情也做了最后的挽回,他问刘莉娜是否愿意和他回四川生活,重新开始?
遗憾的是,最终,他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最后,他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孤身离开了上海。
黄海涛回到老家后,很快从这段感情走了出来,并且辗转到其他城市打工,随后到了杭州,在那里又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如今,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生活美满。
再说刘莉娜自从黄海涛走后,她一直沉浸在这段失败的感情中,无法自拔,甚至一度幻想着黄海涛会回来找自己。
在等待中,刘莉娜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了,可她迟迟没等到相见的人。
此时,刘丽娜已经能真切的感受到肚子里还有个小生命,尽管家人都劝她放弃这个孩子,但她认为,孩子是无辜的,不能成为这段失败感情的牺牲品。
最终,她决定生下孩子,独自抚养长大。
转眼间,刘莉娜的女儿小盼已经12岁了,她也组建了家庭,并和丈夫生了又生了一个孩子,尘封的那段感情早已如过眼云烟。
看着小盼渐渐长大,刘莉娜觉得对不起女儿。至今,女儿连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都不知道?不能让女儿在缺憾中长大成人。
于是,刘莉娜以小盼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黄海涛支付抚养费。
但是法院一直未联系上黄海涛,因为他早已不在四川。
随后,法院查出黄海涛在杭州有一套房子,通过查封这套房子,终于与黄海涛取得联系。
当黄海涛知道他有一个女儿时,震惊不已,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当即提出做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摆在眼前,小盼确实是他的亲生女儿,黄海涛还是不愿意承担责任,他称自己已经有两个孩子,没有能力出抚养费。
接着,双方在法庭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辩。
1、黄海涛认为,刘莉娜未经自己允许就生下了自己的孩子,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黄海涛认为,刘莉娜瞒着他生下孩子,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根据公平的原则,就应当独自承担生下来的抚养义务。
自己已经有了两个孩子,无力支付再小盼的抚养费。
2、刘莉娜认为黄海涛有责任出去抚养费。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刘莉娜认为,自己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权利决定是否生下孩子。
《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刘莉娜认为,自己独自将女儿抚养至12岁,已经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黄海涛作为父亲,理应分担这份责任,共同为女儿的成长和未来负责。
所以,刘莉娜要求黄海涛支付过去12年的抚养费,并要求今后按月支付。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是否生孩子是女方的自由,黄海涛作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即使他与刘莉娜没有婚姻关系,但仍然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由黄海涛一次性支付小盼12岁前的抚养费、医疗费共计11.5万元。
此后,黄海涛每月支付小盼1500元的抚养费,直至小盼年满18周岁为止。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