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上海一女子,外婆租别人房子60年,连着20年没交过房租。房东体恤他们生活困难,没忍心赶他们走,谁承想,得知房子即将要拆迁,女子竟火速将户口迁过来,声称房子是她奶奶留下来的,她有继承权。这名女子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参考资料:看看新闻 居女士从小生活在上海的一个老小区里。这个小区因为历史悠久,曾经的居民大多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进城的外地人,或者是一些早期的上海本地人。 居女士的奶奶是这个小区的一位非常善良的老人,年轻时凭借自己在街坊中的好人缘,取得了大家的尊敬和信任。她的为人也体现在了她处理房子的方式上。 早在几十年前,居女士的奶奶曾把自家的一套老房子租给了一个名叫周女士的老人家庭。 那时,周女士和丈夫刚从外地来到上海,因经济困难,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便向居女士的奶奶借住。 居女士的奶奶心地善良,看到周女士家生活艰难,于是主动提出将这套房子以低廉的租金长期租给他们,条件是可以住上60年。 这不仅是出于同情,也想着能够让他们有个稳定的住所,而房租的收入对她来说也不是那么重要。 然而,岁月如梭,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女士和丈夫年纪渐大,身体渐衰,子女也没有承担起赡养他们的责任。 周家在过去的20年里,一直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租金。对于这一点,居女士的奶奶心里有些不满,但她却总是原谅了这些老邻居。 她知道,周家一直以来生活困难,身为一个长者,她自然不会在乎那点租金,也尽量让周家能安稳过日子。 居女士小时候,奶奶经常和她提起这套房子的故事,常说:“我们能帮助别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她听得心里暖暖的,也从小在奶奶的教诲中学会了帮助他人,体恤弱者。 但命运总是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波折。居女士的奶奶去世后,居女士继承了这套房子,成为房子的法定继承人。 她并没有因为房子的增值而心生得意,相反,仍然保持着奶奶生前的宽厚与善良。 周家依然住在房子里,虽然他们并没有支付租金,居女士心中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周家老两口年纪大了,居女士想,或许再让他们住几年也无妨。 然而,几个月前,居女士得知了一件令她焦虑的事——这个老小区将面临拆迁。政府计划拆除所有老旧房屋,进行重新开发和改造。 居女士没有多少想法,她并不着急,因为她知道拆迁款项可能会按照现有的住户来分配,但她也没有因此去主动催促周家搬走。 她想,既然奶奶当年对他们如此宽厚,自己也没有必要急于让他们搬家。 但让居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一切的变化竟来自于周女士的孙女——周晓梅。 周晓梅是周家的一位年轻人,她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地工作,很少回上海探望祖父母。 前些日子,周晓梅听说了房子即将拆迁的消息,心生一计,认为自己家族的长辈一直是这套房子的“合法住户”。 于是迅速采取行动,甚至在没有通知居女士的情况下,悄悄将自己和家人的户口迁到了这套房子里。她声称,房子是她奶奶留下来的,理应由她来继承。 这一消息像晴天霹雳一样打破了居女士的平静生活。 她起初不敢相信,周晓梅怎么可能如此做出这样的事情? 明明房子的产权是她奶奶和自己母亲一手打理的,所有的法律文件上也都写着居女士外婆的名字,周晓梅为何可以无缘无故地主张继承? 居女士心中满是疑问和愤怒。她找到了当地的社区和居委会,并要求周晓梅和她家人迁出房屋。 周晓梅理直气壮地反驳,称自己是周家唯一的继承人,房子和她家有着直接的关系,居女士没有任何理由阻止她的户口迁入。 甚至,她还试图引导周围邻里认为,居女士是为了拆迁款而抛弃了“曾经的邻里情谊”,是典型的“忘恩负义”。 居女士感到极度的无奈和愤怒。她向法律咨询了相关问题,并决定依法追求公正。她把周晓梅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了整个案件后,依据相关法律,判定周晓梅并没有任何继承权,因为这套房子的所有权早已明确写在居女士外婆的名字下。 并且所有的租赁协议和文件也都表明,周家只不过是租住在房子里,并不拥有任何的产权或继承权。 法院要求周晓梅尽快将户口迁出,并对其无理占用房屋的行为进行了警告。与此同时,居女士也感到了一丝轻松。 她知道,自己作为合法的继承人,有权决定这套房子的未来,而周家虽然一度想通过搬迁户口来谋取不当利益,但最终还是未能得逞。
无赖
这居女士不对,一个人的困难是暂时的,最多三五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救济了。因为人是会变的,首先是感激,后来会变成理所应当。农村有句话叫斗米恩担米仇。
拆迁都要核对产证与原始纪录,拆迁办只与产证上业主谈判,更不要讲领动迁金了,去派出所报户口要户主凭产证且假如产证业主是多人也应到场确认,外面户口(本市户籍)才能迁进。所这文属租户要进户口不大有可能。
真正好心没好报,好柴烧烂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