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90后女子与未婚夫准备办理结婚证,结果系统却显示她已经结婚6次。离谱的是,这些婚姻记录遍布衢州、临沂、湘潭、莆田、保定、肥西这六个地方,而女子都没去过这些地方。后女子向检察院申请了监督,结果是有人利用女子的身份信息进行骗婚、骗彩礼的。
(来源:央视网、大象新闻)
90后女子小梅与未婚夫相恋多年,二人最终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
2023年10月份,小梅与未婚夫携手来到婚姻登记处,二人提交了身份证和户口本,然而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小梅的身份信息后,脸色却变得异常严肃。
“你已经结过婚了!而且还不止一次。”工作人员难以置信的说道。
小梅一愣,随即不满地说道:“你开什么玩笑?我还没结过婚。”
但工作人员却把记录调了出来,上面清晰地显示着小梅的身份信息,以及6段莫名的婚姻记录。
小梅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上面显示了自己在衢州、临沂、湘潭、莆田、保定、肥西这6个地方的婚姻登记记录,可这些地方她一个都没去过,更别提结婚了。
小梅的未婚夫也愣住了,他不知道该相信小梅还是相信系统。不过,这次二人并未顺利办上结婚证。
之后,小梅为了此事报了警,但警方却表示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后小梅又向检察机关申请了监督。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听了小梅的遭遇后,也感到十分震惊,于是立即介入调查。结果发现小梅在2013年5月份丢过一次身份证,而同年6月,小梅就在衢江区与金先生登记结婚了。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又联系了金先生,确认了此事,但金先生表示是与自己结婚的并不是小梅,只是名字和身份信息一样。
金先生还表示,与他结婚的女子冒用了小梅的身份信息,是为了骗彩礼的,目前该女子已被判了刑。
1、那他人利用小梅的身份信息与人登记结婚,这样的婚姻还有效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事件中,小梅与金先生并不认识,与他结婚之人并非小梅本人,而是其他人冒用了小梅的身份信息。
由此可见,小梅与金先生结婚登记,并不符合上述规定,二人的婚姻应属于无效婚姻。
既然婚姻无效,那小梅就属于未婚状态。
2、婚姻登记机关的人仅凭身份信息就办理结婚证,是否违法?
其实严格来说,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对登记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样貌进行采集对比。
可是当初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仅对身份信息进行了采集,并未比对小梅与冒用其身份信息人的样貌。
根据检察院的调查后,冒用小梅身份信息的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是与小梅的身份信息中的面部相似的。
也就是说,光从外貌上就能进行区分。
因此,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就属于失职,故应当对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同时,如果因此给小梅造成了损失的,还应当向小梅赔偿一定的损失。
最后,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小梅与他人结婚登记的信息一一被撤销,最终她和未婚夫如愿以偿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