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与妻子“冷战”20多天后,试图通过亲自下厨、与妻子同房的方式来缓和二人

肆时说说 2025-02-16 10:02:28

湖南,男子与妻子“冷战”20多天后,试图通过亲自下厨、与妻子同房的方式来缓和二人关系。可妻子吃完饭后却以下午还要上班为由拒绝同房。男子被拒绝后提出离婚。可妻子却因此捡起剪刀扔向男子导致其死亡。案发后,妻子认为其主观上是过失。虽然一审没有采信是过失的,但也对其轻判。可妻子还是不服并提出上诉。

(来源: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女子成某出生于1985年,成某早年经朋友介绍认识男子熊某后,与其确定恋爱关系。二人登记结婚后次年,成某生育了一个儿子。

大儿子出生4年后,成某又育有一个小儿子。二人刚结婚时,夫妻感情还不错。

可自从小儿子出生后,熊某就因成某性格太强势,动不动就打砸家中的物品,经常与其发生争执且多次提出离婚。

虽然成某平时很强势,但熊某提出要离婚时,其却每次都故意岔开话题。

事发20多天前,成某再次因生活琐事与熊某发生争执并被提出离婚后,开始与熊某“冷战”。就连平时做饭都不做熊某的份。

一开始时,熊某因自己会做饭且点外卖也非常方便,对此并没有太在意,

可后来因想到二人的“冷战”行为会影响到两个儿子的健康成长,熊某决定主动向成某示好,缓和两人的关系。

事发当天中午12时许,熊某想着中午两个儿子不在家,提前下班到菜市场买菜回家,与成某过二人世界。

二人用餐期间,因熊某不停给成某夹菜,且主动找话问对方,成某才在隔了20多天后,终于愿意与熊某说话。

见成某愿意与自己说话,熊某就在洗好碗后,进入房间与准备午休的成某套近乎并试图通过同房的方式来进一步缓和关系。

可成某却说道:“我下午还要上班、别碰我!”,并独自到客房睡觉。

熊某因忙了一中午、主动示好却被拒绝,脸上有点挂不住。也来到客房并指责成某未尽为人妻子的义务,

成某平时就很强势,见熊某敢指责自己当场就回怼了几句。熊某一气之下,再次提出要离婚。

成某又听到说要离婚后,立即坐了起来,上前制止熊某离开客房并与其发生拉扯。

二人拉扯期间,熊某因衣服被成某扯烂,直接就脱掉了上衣,但成某为了阻止熊某离开,又上前拉扯其裤子。

见熊某仍想离开,成某就从衣柜取出熊某的衣服,往客厅的地上扔。

成某往地上扔衣服时,一把裁缝剪刀掉了出来并弹在靠近客厅的茶几处。

成某扔东西时,熊某并没有阻止,只是坐在客厅沙发上,指责成某的行为。

成某听后,在离熊某两米远的正前方处,随手捡起地上的剪刀扔向熊某。

巧的是,裁缝剪刀飞向熊某时,单叶斜向下插入熊某左胸且扔入得很深。

熊某受伤后,第一反应是拔出剪刀并迅速逃离家中。即熊某此时认为,自己的生命已受到了严重威胁想逃生。

可熊某没想到的是,自己拔出剪刀后会造成大量流血,且其一路奔跑还会导致流血的速度加快。

最终,熊某因失血过多倒在小区的路上。追过来的成某上前抱住熊某后,一边痛哭一边拨打电话求救。邻居闻讯赶来后,也帮助施救。

民警到场后将成某带回接受调查。但熊某因被剪刀刺伤左胸部导致心脏破裂死亡。

案发后,成某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以及获得公婆的谅解,同意卖掉房子并将夫妻财产归公婆所有,公婆也同意谅解。

成某辩护人认为:

虽然事发前二人因经常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但成某主观上没有伤害熊某的故意,因此,本案是过失犯罪,综合考虑成某获得谅解、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可对其处3年以下并适用缓刑。

刑法第72条规定,判处3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一审认为:

成某是成年人,其应当知道在短距离内,当面向熊某扔剪刀会造成的后果,因此,其行为属于故意犯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据此,一审因成某同时具有认罪认罚、自首、获得家属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按理说,成某在故意造成丈夫死亡的情况下,一审只判处其5年,其应当要知足。

可成某仍以其主观上是过失、主观恶意不大、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认为:

第一,从主观上看,成某作为一个理性正常的成年人,其应当明知用剪刀用力扔向熊某,会造成其受伤甚至是死亡亡的后果,可其仍然为之,因此,属于故意犯罪。

从客观上看,成某用力将一把20多厘米长的锐器(剪刀)扔向毫无防备的熊某,其行为具有极大的杀伤性,且造成熊某死亡的严重后果。

因此,一审认定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合法适当,应当予以维持。

第二,故意致人死亡法定量刑是10年以上。一审因本案是夫妻生活矛盾所引发并综合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获得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并从轻处罚判处5年,量刑适当。

综上,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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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咖啡味的呀

咖啡味的呀

8
2025-02-17 03:17

这就是故意杀人应该死刑!

用户17xxx38

用户17xxx38

8
2025-02-17 10:14

扔不可能造成这种后果,明明是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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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时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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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观世间万象,品人生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