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一男子酒后骑着电动车回家,不料却被交警拦了下来,经过检测,男子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醉驾的标准,于是,警方做出了吊销男子驾照、并处以1900元罚款的处罚,男子不服,称自己是骑电瓶车又不是开车,于是多次将警方告上法院。
柳先生与几位多年未见的老友相聚在一家热闹的餐馆里,推杯换盏,欢声笑语不断。老友相见,话题总是聊不完,一顿饭从傍晚吃到了夜深。
酒足饭饱之后,柳先生看了看时间,觉得太晚了,叫车又有些麻烦,想着自己骑电瓶车回家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便跨上了那辆熟悉的电瓶车,悠悠地往家的方向驶去。
路上行人渐少,车辆也稀疏起来。柳先生哼着小曲,享受着这夜晚的宁静,却没注意到前方路口闪烁的警灯。几个交警正在设卡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柳先生骑着电瓶车慢悠悠地经过时,交警敏锐地闻到了他身上浓重的酒气,立即将他拦了下来。
“同志,请您配合接受一下酒精检测。”交警礼貌地说道。柳先生虽然心里有些不情愿,但也不好拒绝,便按照交警的指示进行了检测。结果一出来,让人大吃一惊,检测结果认定他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交警严肃地告知柳先生,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对他进行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900元,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柳先生听到这个处罚决定,当场就懵了,随后情绪激动起来:“我骑的可是电动车啊!又不是汽车,怎么能按机动车的标准来罚我呢?你们是不是搞错了!”他满脸通红,大声争辩着,觉得自己实在是冤枉。
交警耐心地向他解释,但柳先生根本听不进去。交警无奈,只好告诉他,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先生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只是骑个电瓶车回家,既没有开汽车,也没有造成任何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这处罚简直太不合理了,简直就是“飞来横祸”。于是,他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毅然将交警告上了法庭。
那么,为什么骑电瓶车喝酒回家会被认定为醉酒驾驶并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呢?这背后有着严谨的法律依据。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包括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和整车质量的限制。如果车辆不符合上述标准(如未配备脚踏骑行功能或速度超标),则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为机动车。
在实际生活中,部分电动车,尤其是一些大功率、高速度的电动车,其性能已经与轻便摩托车无异,被纳入了机动车的管理范畴。这类电动车一旦达到机动车的标准,在驾驶时就需要遵守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包括严禁酒后驾驶。
再看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的机动车,涵盖了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各类车辆,自然也包括那些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
在柳先生的案件中,他所骑的电瓶车经专业机构鉴定,其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均符合机动车的标准,所以被判定为机动车。他醉酒驾驶该车辆上路,就触犯了上述法律规定,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虽然他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但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严重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之所以如此严格规定,就是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
其实,醉酒驾车,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本身就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巨大威胁。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操作能力,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无法及时做出正确的反应,极有可能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最后在日常生活中,千万不能仅凭自己的主观认知来判断行为的合法性,对于各类交通工具的驾驶规定,一定要有清晰的了解。特别是随着电动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动车性能越来越接近机动车,在驾驶时更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用户10xxx98
电动车应该用什么驾照?为什么要扣汽车驾照?
北纬34º
机动车?那么可以走机动车道?
꧁斗战胜佛꧂
趁你病,要你命!
往事如风
认为机动车又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
用户23xxx68
电动自行车有机动车的路权吗?
大雨中雨小雨
还不够狠,应该先以醉驾拘留,再吊销驾照,知法犯法,从严查处!
秋海棠 回复 02-02 15:31
太轻了,死刑
用户10xxx04
处罚前得先做电动车鉴定啊,只有鉴定为“机动车”才能处罚。还有就是关于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事儿,哪部法律规定的自行车必须戴头盔?
蓝雄专业装贴
酒后骑自行车也是酒驾。科目一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