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滥用权力!山西大同,一位店主突然接到物业的通知,要求店铺24小时开灯,以打造

肆时说说 2025-02-04 20:28:21

这是滥用权力!山西大同,一位店主突然接到物业的通知,要求店铺24小时开灯,以打造灯火通明的繁华景象,给游客更好的体验。可是店主觉得电费负担太重,拒绝执行。万万没想到,物业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竟擅自将店主的门锁给撬开,直接进入店内打开了所有灯,并更换了新锁,导致店主无法营业。

(来源:第一现场)

在历史悠久的古城大同,每一条街道都弥漫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吸引着四面八方的游客。

李先生就是这座古城里众多店铺老板中的一员,他的小店开在一条繁华的街道上。虽然店铺不大,但李先生用心经营,生意也还算红火。

然而这个春节,李先生却遇到了一件让他恼火不已的事情。

春节前夕,李先生突然接到物业的通知,说上面要求所有商铺在春节期间必须在晚上18点至次日凌晨6点开灯,以打造出一个灯火通明的繁华景象,给游客更好的体验。

李先生一听就炸了锅,他心里清楚,虽然景区里的店铺利润高,但成本也不低,特别是电费方面。

李先生觉得这不合理,自己店里开不开灯应该是自己的自由,凭什么要被别人强行要求?于是他并没有理会,心想:反正我又没签过什么书面协议,你们总不能拿我怎么样吧?

然而,李先生还是想得太简单了。半夜时分,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物业的工作人员,语气十分强硬地质问他为什么接到通知还不开灯。

李先生一听就火了,他反驳道:我开不开灯关你们什么事?你们凭什么要求我必须开灯?

谁知工作人员却威胁说:我们都通知了商户必须通宵开灯,如果你自己不主动开灯,等会儿我们的人就会把你店铺的灯全部打开。

李先生一听这话,犟脾气就上来了。他说: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谁知正因为李先生的这句话,物业和公安干警竟然在半夜11点的时候,强行将李先生店铺的门锁给撬开了,然后进入他的店内打开了灯。

李先生从监控视频中看到这一幕,简直是气坏了,但又毫无办法阻止。

次日一早,李先生就找到了物业,想要讨个说法。

然而物业的工作人员却态度冷漠地告诉李先生:这是上面的要求,我们也没办法。你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去找上面反映情况。

一、李先生没有按照要求在晚上开灯,这是否属于违法呢?

按照其他商户所说,物业只有口头通知过,并没有下发正式文件。

也就是说,这个开灯的建议并不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既然文件都没有发下来,没有进行公示,没有让李先生等商户签字,那这份文件对李先生等人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李先生拒绝配合通宵开灯并不算违法。

至于物业和公安干警利用自己的职权和执法权,强行撬开李先生的门锁,属于违法行为。李先生可以要求物业和城管部门赔偿自己的损失。

二、物业和公安干警强行撬锁进入李先生店铺开灯,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物业和城管员的行为不算是擅闯民宅。因为李先生并不住在店铺内,店铺并不具有住宅的属性。

因此,物业与公安干警强行撬锁的行为,只能按照故意毁坏财物来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物业人员与公安干警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分。

三、当地要求李先生的店铺通宵开灯,但并未提及电费谁承担,这确实不妥。

虽然夜间开灯的耗电量并不会太大,但作为景区或者商业街的沿街店铺,其电费要相对来说贵一些。

如果一味地让李先生等商户通宵开灯,那势必会给李先生等商户造成更多的电费损失。

因此,当地不应该只考虑游客的体验,也要考虑商家们的负担,如果这笔电费由当地政府补贴,那想必没多少商业会不愿意。

但如果没有任何补贴,让商家自行承担,这种做法的确会让很多人不服。

有网友说: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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