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板装修房子,迷信风水,在大门上刻“书香门第”,两边放仿玉的狮子,再加上

小蚂蚁评事 2025-02-21 16:48:47

上海,一老板装修房子,迷信风水,在大门上刻“书香门第”,两边放仿玉的狮子,再加上铜制的山海镇、五帝钱、咬剑狮等风水摆件,同时,又挂上两个24小时亮红灯的大红灯笼,导致独居老人,每天出门都被吓得半死,找物业不管用,居委会约谈老板,城管也要求其整改,效果都不好。网友:“这不算占公共空间?” (来源:潇湘晨报) 周某是上海普陀区某小区的居民,她住的是一梯两户的房子,独居。 周某的对门是一个开公司的老板,平时很少见到人。 2023年9月,邻居(老板)在家门口放了两个小的仿玉狮子,周某看到有些好奇,由于没有碍着她,也没有多管。 后来邻居开始装修房屋,在入户大门口,挂了两个大红灯笼,24小时亮红灯,把整个楼道都照得发红。 周某看到,心理有些受不了,再后来邻居又在大门上刻上“书香门第”四个大字,加上铜制的山海镇、五帝钱、咬剑狮等风水摆件。 周某虽然不迷信,但这幅阵仗,每次看到被吓得半死,不知道的外人还以为她家门口摆放了一个风水大阵! 只要电梯门一开,就能看到一片红光,而且所有风水摆件全部都朝向周某家门口。 周某气愤之下,找到邻居质问:“每天一出家门就看到这个,假如我有什么事,谁负责?” 没想到,邻居竟然自称是“书香门第”,然后拒绝进一步沟通。 无奈之下,周某只好找物业,要求物业处理违规装修共用空间的事情,然而物业介入后,邻居无动于衷,居委会介入,该邻居装修时变本加厉。 城管介入后,认为摆放的狮子可以作为“占用物业公共部位”来处理,但包裹消防管道,还需要专业部门认定,只是在管道外加装一层包裹,基本上不被认定为占用物业公共空间。 城管介入的效果也不好。 对此,有网友说,“既然讲道理讲不通,那周某可以买一厚实大块黄布,挂几 把桃木剑挡门口,用风水打败风水。” 还有网友说,“这种人太好弄了,只要他的风水布局出了问题,绝对上门求饶。” 法律怎么看待此事,城管有权处理吗? 首先,《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楼栋内共有的门厅、大厅、过(走)道、门廊、门斗等水平通道的建筑面积不是专有部分,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 其次,《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处分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278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邻居把铜制的山海镇、五帝钱、咬剑狮等风水摆件摆在共有空间,在共有空间挂上两个24小时亮红灯的大红灯笼,属于违法占用共有空间。 最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城管作为执法部门,在接到业主或者物业报告“物业装饰装修”的问题时,应当依法执法,不要因为对方是无赖就没有办法。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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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忘了吧伤心人

忘了吧伤心人

1
2025-02-21 17:19

天天泼红漆大便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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