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开越野车带着丈夫、儿子和保姆从北京返回,途经绵阳境内,被一辆大货车追尾

小蚂蚁评事 2025-02-13 12:55:25

四川,女子开越野车带着丈夫、儿子和保姆从北京返回,途经绵阳境内,被一辆大货车追尾,事故非常惨烈,丈夫、儿子和保姆三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子本人也受了伤。万万没想到,法院只判了货车司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女子不服,提出申诉。目前,检察院已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来源:红星新闻)   这名女子姓郝,老家在哈尔滨,早年到成都打拼,和丈夫结婚后开了一家火锅店。   因为父亲病重,在北京某医院治疗,郝某开车带着儿子和保姆到北京看望后返回成都,不料,还没到家,意外发生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邓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郝某一方无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货车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故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1、检察院抗诉,意味着这个案件必须进行二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检察院抗诉,意味着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而面对抗诉案件,法院是必须重新审理,这方面体现了检察院的监督权。   2、3人死亡,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是非常严重的。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意思是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二人以上,司机负主要责任”,就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如果邓某被判处三年零一个月,便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只有判三年,且符合(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等四个条件,才能适用缓刑。   本案中的邓某造成三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只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没有获得家属的谅解,最后只判了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量刑上属于很轻的!   这也是家属不满,检察院抗诉的原因之一。     关注@蚂蚁说法 货车追尾致3死 判三缓五引不满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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