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凉皮店老板见一顾客只点了一份9块钱的凉皮,却加了整整5勺辣椒,认为亏大了,与顾客发生争执,而后报警,引发热议。
不少网友认为老板格局太小了,几勺辣椒能值几个钱!只要客人不浪费就可以。
还有网友表示,辣椒放多了不行,放少了给不给打折?退钱?
凉皮店老板回应,昨天是老人在店里,9块钱一碗的凉皮,除去这样那样的费用本身就没有赚多少钱。辣椒油里面用的是那种特别贵的油,5勺辣椒最起码也要3块钱。像他这样的吃饭我们就是贴钱的!老人呢看不惯这样的浪费,可能处理方法不太好,已经跟顾客道歉。
据悉,目前,凉皮店老板与顾客已经在民警的调解下和解。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免费的小料可以吃,但是到底可以吃多少?
顾客前往凉皮店用餐,与凉皮店之间建立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至于辣椒等小料,凉皮店只要明码标价,保证顾客的知情权,可以收费,也可以不收费。
《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凉皮店没有明确表明辣椒等小料是收费的情况下,按照习惯,应当按照免费处理。
同样,既然是免费的,顾客可以根据自身的口味随意添加,但不能浪费。
2、小料加的多不等于浪费。
每个人的口味不同,作为商家应当尊重顾客的饮食习惯,不能太过刁钻!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浪费可耻,节约光荣!
《反食品浪费法》第7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
(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三)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
(四)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
即便认为小料加得多就是浪费,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也可提前做好防范,依法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开门营业,和气生财,有话好好说!不说把顾客奉为上帝,但至少要尊重顾客。
凉皮店提前没有说明小料的用量,事后又指责顾客小料加的多,并与顾客发生争吵,只会显得小气,且有损自身的形象。
3、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