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熟食店的员工将手放到裤子里,还一边看手机,网友看到后拍下这一幕并放到网上,称这是不雅行为。店方表示,对此种不雅行为,调查后会马上开除涉事员工,永不录用,还希望大家以后继续享用他们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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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特别喜欢吃711熟食店的东西,当天她又如往常一样来到这家店。可是从外面的缝隙能看到店内员工的情况,她突然发现有个员工行为不雅。
这人是男是女看不清楚,只能看到其拿着手机正在玩,右手揣到裤裆处,不知道是在挠痒痒还是在做其他什么,反正一直没有拿出来。
王维瞬间就没了胃口,马上联想到,外面有顾客要餐时,员工会不会不洗手就直接给顾客操作。这太不讲究卫生了,想想就恶心。
于是,她赶紧把这一幕拍下来,想要告诉大家,以后购买这家熟食店的东西一定要谨慎,员工有这样的行为,实在让人不放心。
网友们看到后也是瞠目结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大家关注点不同,有人看了视频,觉得只是在挠痒痒,虽然每个人都有类似经历,但这一幕发生在熟食店员工身上,就有点让人难为情,难免会让人联想到自己购买食品的安全问题。
当然,也有人看到的是不雅行为,手一直放在那里,还微微摆动,不禁让人揣测到底在干嘛。成年人难免想得更多一些,就更觉得这个动作不雅,都替他羞愧难当。
有帮过后厨的人站出来说,这种情况太正常了,要想吃到卫生又干净的东西,最好自己在家里做,不要指望别人能做出多么卫生的食物。
由于视频在网上吸引众多人关注,店家得知后赶紧声明,马上会展开调查。因为外滩有好几家店,要先查清楚具体是哪一家,再去核实。对于涉事员工,会开除且永不录用。
店家态度明确了,可苦了这位员工。如果真有不雅行为,开除无可置疑,并不冤枉;如果只是挠痒痒,却被这样放大,还扣上如此不堪的帽子,肯定会特别难过吧。
如果只是挠痒痒,且员工有挠痒痒后洗手的习惯,而视频只拍到挠痒痒的画面,没关注后续洗手的情况,那这位员工会不会觉得憋屈呢?
即便觉得憋屈,员工当时拿着手机在玩,说明并不忙。既然不忙,可以离开熟食区,完全能到后面挠完再进来。
怎么分析,这个员工都不冤。相信店家的规章制度绝对不允许他们这么做,这可是有损公司形象。
试问,将心比心,如果你在店内吃饭,看到厨师或者工作人员有这样的行为,能忍受和认同吗?不可能的。
哪怕员工洗手了,心里可能也会膈应。不是说人不能有这些举动,而是有这些举动时,一定要到隐蔽处,不要让人看到;或者隔着衣服挠一挠痒也还能接受。所以,怎么说这个员工的做法都不合适,只能开除永不录用,才能让网友们对该店重拾信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个事情呢?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在该事件中,熟食店员工在工作区域做出将手伸进裤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需保持个人卫生的规定。此行为极易引发消费者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担忧,因为手部可能沾染细菌、病毒等污染物,若未及时清洁就接触食品,会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如果商家被查实存在此类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若商家拒不改正,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所以,该熟食店若不能妥善处理此次事件,很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该员工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司明确规定的、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公司开除该员工的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不过,公司在处理过程中应当确保程序合法,比如要给员工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不能单方面直接做出开除决定。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