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男子看到超市搞活动,原价6.9元的番茄,折后价竟然是0.99元,男子喜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2-18 09:26:01

苏州虎丘,男子看到超市搞活动,原价6.9元的番茄,折后价竟然是0.99元,男子喜出望外,他直接网上下单,收到货后,男子却发现其中一个小番茄小小的腐烂,他立马要求超市原价退还,甚至还要超市赔偿1000元。遭到拒绝后,男子把超市告了,法院怎么判?

(来源:纵览新闻)

章某想到明天就是妻子的生日,他准备做一顿好饭好菜犒劳妻子。

他经常上网浏览网页,看到线上很多超市搞打折活动,他平时也很少去菜市场买菜,这次刚好看到生鲜超市有很多优惠。

章某想着,要不就在网上超市买算了,反正还便宜,自己又不用出门,而且还送货到家,何乐而不为呢。

他刚好看到小番茄长得真喜人,想着妻子最爱吃,原本价格6.9元,现在打折太厉害了,直接0.99元就买到。

章某心里暗喜,真是买对了呀,线上买东西又优惠又方便,他顺便还买了一些食材和佐料,总共才花了十几块钱。

等超市送货上门后,章某迫不及待就打开番茄盒子,准备大显他的好厨艺。

谁知,在洗番茄的时候,他发现有个番茄蒂部存在一处细小的腐烂。

这才章某看来,就像是被用放大镜放大了十几倍的缺点,他觉得超市也太不细心了,怎么会把腐烂的番茄销售呢,太不应该了,这明显就是他们不对,必须要跟他们说清楚。

章某于是在线上找到客服,把这个情况说了,客服了解情况后,先是诚恳道歉,然后解释说,所有的番茄都是符合安全标准才售卖的,有些番茄的细微处,他们也看不到,并不是故意拿出来销售腐烂的番茄,希望章某能体谅。

谁知,章某一听,他却急了,在他眼里,这是很严肃的事情,他觉得这件事不能就这样算了,他要求超市得按照番茄原价6.9元退还,而超市不细心准备新鲜的食材,就该惩罚他们赔偿他1000元。

超市客服很为难,觉得章某在无理取闹,他们已经道歉了,而且他们已经尽到了食材检查的义务,而章某如此小题大作,实在太不合理了,于是拒绝了章某的一切要求。

超市的处理态度,让章某心有不甘,他觉得超市就是在推卸责任,决定和超市杠到底。

超市看到章某不依不饶,为了息事宁人,他们决定愿意退还章某实际出的0.99元,然后按10倍价格赔偿,也就是10.89元。

没想到,章某却不乐意了,坚持让超市满足他的两个要求,他才满意,但又遭到了超市的拒绝,双方多次协商不成,章某一不做二不休,把超市告上法院,让法院替他讨个公道。

那章某的诉求是否合理,法院怎么判?

1、章某要求超市原价退还6.9元,还有惩罚性赔偿10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2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章某作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番茄腐烂,有权要求超市退款或赔偿。请求法院支持他的诉求。

2、超市却表示,平台上的生鲜食材有些属于易腐烂食物,他们都会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番茄,而且还依法进货查验义务,,他们不是有意将腐烂的商品销售的,章某主张惩罚性赔偿不合理。

超市只愿意退还章某实际付款0.99元,并按照10倍金额赔偿,10.89元。

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章某购买的小番茄实际支付0.99元,按“退一赔十”计算,赔偿金额应为9.9元。但章某要求赔偿1000元,明显高于法律规定,视为不合理。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章某购买的番茄存在腐烂,可以视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不过,番茄腐烂的地方在于根蒂部,面积较小,超市也不存在明知道商品腐烂还出售的情况,他们还尽到了生鲜查验的义务,对于番茄如此细微的小毛病,不该用惩罚性赔偿。

综上,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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