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是服务员,临时去清理温泉鱼池,她不知道是先放冷水还是热水,也没有问其他同事,直接打开热水阀,导致8000多条小鱼苗全死了。公司让女子赔偿800元,女子也同意了,可一个月后,公司又说让女子赔2800元,女子傻眼:哪能这样出尔反尔的?公司:损失巨大,已经从轻处理。
(来源:小莉帮忙)
吴女士气愤难平,自己工作上犯了错,也愿意承担责任,但是公司也不能这样出尔反尔的。
2025年1月2日那天,吴女士像往常一样到公司上班,领班过来告诉她,由于温泉区域那边缺人手,她让吴女士去清理鱼池。
这对于从未接触过此类工作的吴女士来说,无疑是个挑战,她平时的工作就是负责自己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和拉送浴巾等。
自己并不擅长清理鱼池这个工作,也没有其他同事过来跟自己讲解具体的规则流程,她只能自己摸索着完成鱼池的清洁工作。
清洗完鱼池,要给鱼池注水,她面临了一个看似简单却关键的抉择:先加入冷水还是先加热水?
由于缺乏相关经验,吴女士误判了情况,直接开启了热水阀。
热水注入鱼池后,没多久就有小鱼苗翻着肚皮飘了起来,等吴女士发现情况不对后,鱼池里的小鱼苗全部被烫死了。
事后,吴女士承认自己有错,愿意承担责任,公司考虑到吴女士平时工作认真,说跟公司申请一下,从轻处罚,让吴女士赔偿800元,吴女士当时也同意了。
可没想到,一个月后,吴女士却接到公司通知,公司让吴女士赔偿2800元,吴女士不明白公司这是什么意思。
她说自己是临时被调岗过来的,确实错在自己,自己没有问清楚具体的流程。
可公司却说:我们所有服务员的话,工作都是随机安排的,也不是说固定做着某一项工作,就一直做着这项工作,鱼疗池的清毒之类的工作,我们有组织培训过的。
可吴女士却坚定的说没有培训,但是公司却拿出了培训记录,上面有吴女士的签到情况。
对于吴女士质疑的,为何一开始公司说让她赔800元,又涨到2800元,公司也做出了回应。
一开始领导是打算申请从轻处理的,但是鱼疗池全靠这些小鱼苗吸引顾客,因为当天鱼没了,客人没有办法享受这个项目了,造成的这些损失是比较巨大的。
公司担心直接跟吴女士说出这些损失,对她的心理会造成太大的压力,所以只是说这个鱼是一条多少钱,按照这个价格,让员工去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小鱼苗的价格为3毛钱一条,一共是8000多条,因此公司算出来的赔偿金额为2800元。
领导不想吴女士为难,说自己愿意个人为吴女士承担1000元的损失。
吴女士也给领导道了歉,说自己给公司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
鱼池里放冷水还是热水,这是一个常识问题,一般情况下,鱼池里应该先放冷水。
吴女士在拿不准的情况下,可以去向其他同事或者领导请教,也能避免这场意外的发生。
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公司有对吴女士进行了鱼池清理的相关培训,并且吴女士的工作也是随机安排的,公司可以要求其去打扫鱼池。
但是在工作中,吴女士对清洁流程不熟悉,也没有去向其他同事询问,因自己的过失,导致8000多条小鱼苗被烫伤,公司有权要求其给予相应的赔偿。
在工作中,对自己不懂或者拿不准的,可以向自己的同事、领导请教,不要随意去下决断,以免造成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