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商店老板晚上打烊了,就把店里的灯关了回家。谁知,街道却要求他们春节24小时开灯,但商店老板拒绝,街道工作人员竟然强行把门锁切了,撬门进店开灯,商店老板很生气: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私自把我门砸开了。工作人员却说:为了给游客带来更好的体验。网友:法治大同。
(来源:大风新闻)
夜幕降临,街道上的行人渐渐稀少,岳伟东像往常一样打烊,关好店里的灯,带着一天的疲惫和满足踏上回家的路。
岳伟东在家里在鼓楼东街开了一家商店,随着春节的临近,古城迎来了越来越多的游客。为了营造节日氛围,提升城市形象,街道方面提出了一个倡议书:所有商店在春节期间要24小时开灯。
对于这个要求,岳伟东表示无法接受。在他看来,开灯整天整夜不仅会增加电费成本,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一天晚上,岳伟东像往常一样打烊,关灯后离开了商店。回到家里,他就接到了街道的电话。
工作人员质问:不是通知你今晚一定要开灯吗?你不开灯我们就……一会让公安过来给你切开门,我们直接进去给你开了,好吧。
这一番语气里面有着不容拒绝和不容商量的余地。
但岳伟东就不吃这一套,他振振有词: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我的店我自己做主。我不想开灯。
谁知,工作人员态度很强硬:那你不信,你就试试。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岳伟东放下电话,心里很不平静,突然,他手机弹出了商店监控的信息。
他发现店门真的被他们被撬开了。原来,街道工作人员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带着城管强行切了门锁,然后进店打开了灯。
岳伟东看到这一幕,心中既愤怒又无奈。他生气: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私自把我门砸开了,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而街道工作人员却回应道:我们这也是为了给游客带来更好的体验。
岳伟东气得把这事曝光到了网上,让大家评评理。
有网友说:倡议书成了强制书,法治大同。
也有网友表示,电费算谁的?这正是春晚的真实写照。
也有网友说,其实也是为了大同文旅能发展更好,让外地人在大同体验感更好,就是方式欠妥。
那么,如何看待街道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呢?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
街道工作人员要求商店 24 小时开灯,虽然可能是出于提升城市形象、为游客提供更好体验等目的,但这种要求不能以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方式来实现。街道没有权力强制商店老板在非营业时间开灯,其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商店老板作为商铺的所有者或合法使用者,对其商铺及店内的财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意味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包括商铺的门锁、店内的灯光设备等。
街道工作人员在未经商店老板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撬开门锁进入店内开灯,并更换门锁,这一行为明显侵犯了商店老板的财产权。商店老板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如果商店老板因街道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门锁损坏、店内物品受损或丢失等情况,街道方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门锁被破坏后无法继续使用,街道应承担更换新锁的费用以及由此给商店老板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即使街道认为 24 小时开灯对于营造节日氛围等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在实施该要求时,也应当考虑其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更加合理、温和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而不是采取强制撬门这种极端且违法的方式。
街道工作人员未经过商店老板同意,未出示任何合法的执法文件或证件,就强行撬门进入店内开灯,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执法程序的正当性原则。
对此,你怎么看?
桃子
政府补贴电费吗
把酒醉清风 回复 02-06 23:09
没有,至少倡议书里没提
用户16xxx28
别人可以不开灯,我凭啥开灯??传下去,就没人开灯了。警察做法没错。
涛涛
社区工作人员连编制都不算
嘉佳
开一晚的灯难吗?要不了几个电费钱,不顾大局,再说,街道已口头通知
道友 回复 02-05 18:19
凭啥?你通知我就得开灯?电费你掏?出了火灾你负担?你赔偿?
把酒醉清风 回复 02-06 23:10
街道的口头通知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