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大爷在网上花59.5元买了58只三黄鸡苗,当时还特意标明了要全母鸡,可养着养着,情况就不对了,这些鸡长大后会打鸣,鸡冠也很高,母鸡变成了公鸡。大爷傻眼了:买母鸡是为了给儿子儿媳下鸡蛋吃的,他希望店家能够跟自己等价交换,把自己250斤公鸡换成250斤母鸡就行,自己亏点就亏点。网友:大叔千万不能换,纯散养土鸡比养殖鸡贵多了。
陈老伯的儿子儿媳在上海工作,每年回诸暨老家,都会去邻居家买些农家土鸡蛋带去上海吃,说在外面买不到真正的农家味道。
他就想着,反正自己呆在老家也没事,不如自己在家里养些母鸡,等母鸡下蛋后,给儿子儿媳攒着,儿子儿媳就不用去别家买土鸡蛋了。
说干就干,2024年下半年,陈老伯在网上购买了58只“全母”的三黄鸡幼苗,店家承诺发给陈老伯的全部是母鸡。
陈老伯收到这些小鸡时,小鸡比鸡蛋大不了多少,粉嫩嫩的一团,分不清谁是谁,更别说公母了。他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些小鸡,期待着它们快快长大,早点下蛋。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鸡们逐渐羽翼丰满,可陈大伯却发现,这些小家伙们似乎有些“不对劲”,这些鸡会打鸣,还爱打架,完全没有母鸡的温顺模样,这些鸡的鸡冠也比母鸡要大要高,并且这些鸡已经长到5斤重了,可就是迟迟不下蛋。
陈老伯这才反应过来,店家给自己发过来的,竟然全是公鸡苗。
他连忙翻出购买记录,联系了卖家,提出了一个朴实的想法:用自己辛苦养大的这些“假母鸡”,按重量换算,换回真正的250斤母鸡,跟店家进行一下等价交换,自己亏点就亏点吧。
可店家那边却迟迟没有给予回复,陈老伯急了,这么多公鸡自己也吃不完。
他于2025年3月7日,联系了媒体,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帮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换回250斤母鸡。
记者帮陈大伯联系了平台,平台已经对该商品进行了下架复核,并表示会根据核查结果对店家进行严格处置,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当然,也有朋友劝陈老伯,不要去换,因为陈老伯养的是农家土鸡,不是养殖鸡能比的,如果一只土鸡200块,一只养殖鸡可能就几十块钱。他们建议陈老伯把这些公鸡给卖了,再买些母鸡喂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店家在兜售商品时,应当把商品的真实情况告诉给消费者。
陈老伯下单的是全母的三黄鸡鸡苗,可店家给他发来的却全部是公鸡,货不对板,应当赔偿陈老伯的损失。
陈老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购买小鸡的费用,还有相应的饲养成本。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收到的货物与双方约定的不符,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货、换货、赔偿损失等。
若店家明知自己售卖的是公鸡,而做出虚假宣传,说是母鸡,这种行为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保留好购买凭证,比如订单截图、交易记录、跟店家的沟通记录等,如果遇到店家拒绝沟通和赔偿的,可以向平台反馈,或者向当地市监部门进行投诉。
生活中,你遇到过类似事情吗?是如何处理的?
用户10xxx05
并夕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