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的宝马车开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宝马做一次小保养要一千多,一次大保养要6000块钱,想着14800块钱的延保套餐很划算,就在4S店购买了一份延保套餐。没想到,保养的时候,4S店竟不提供任何的保养服务,还说想要解除合同,他们要扣40%的手续费。网友,传统豪车的吃相都这么难看了? (来源:1818黄金眼) 林女士的宝马5系,是去年在杭州某4S店购买,黑色,车子非常帅气。 在林女士看来,只有历经岁月沉淀、拥有深厚品牌底蕴的豪车,才是真正的豪车,近年来新能源车虽然发展迅猛,但林女士总觉得它们在技术成熟度、品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无法完全满足她对车辆品质的要求高。 刚把宝马5系提回家那段时间,林女士看到车内精致的内饰、舒适的座椅、强劲的动力,以及宝马标志性的驾驶质感,满心欢喜。
林女士相信,这辆宝马车会成为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见证她的每一个重要时刻。 林女士买车的时候,4s店送了林女士保养,但考虑到宝马一次小保养至少要1000多,大保养要6000块钱,林女士觉得4S店推荐的延保套餐很划算。 14800块钱换五年的保养服务,千值万值,保养几次钱值回这个钱了。 后来,林女士开宝马到4S店保养,4S店接待后,称林女士购买的延保套餐,不含任何的一个保养服务。 林女士吃了一惊,问这是什么情况? 4S店解释说,林女士购买延保套餐,是一个第三方的一个会员合同服务,延保车辆的管家会员服务合同。 看到林女士一脸不解,4S店继续解释,这是对车的一个八大件的一个延保,在车里三年质保的基础上,延长五年。 林女士购买延保服务时,没有仔细看合同内容,但她记得很清楚,向他推销延保服务的工作人员说了,“你做一次保养啊,你换个东西啊,就值回这个钱了。” 林女士指出,卖延保服务的人,是在4S店里面把延保服务卖给她的,他穿的也是(工作人员)一模一样的衣服,而且合同上有4S店的盖章。 4S店不认可,提出合同上面没有写到任何有关保养的问题。 关于林女士表示她要退保。 4S店表示,合同的其他约定载明,会员支付会员费满24小时之后,除非会员存在法定事由,否则服务提供商有权不予退还会员已支付的会员费。
他们现在退钱,也最多退60%,即扣40%的手续费。 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并不是个例,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如果林女士所述属实,卖延保服务的工作人员说了,“你做一次保养啊,你换个东西啊,你就值回这个钱了”,这事就不再是简单的知情权问题,已经涉嫌欺诈。 相比于知情权,欺诈的性质严重多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利用延保合同复杂,消费者不看合同的机会,承诺合同里没有的内容,卖延保服务的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林女士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真有这么容易吗?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事情过去了一年,林女士很难找到卖延保服务的工作人员故意对其实施欺诈,她因为对方的欺诈,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
这就是很多人有恃无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