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一女子怀孕两月,丈夫却遭遇车祸离世。公公老张说:“你生下这个孩子,我先给

一个趣知史 2025-02-03 21:42:41

江苏昆山一女子怀孕两月,丈夫却遭遇车祸离世。公公老张说:“你生下这个孩子,我先给10根金条,生下后再给10根金条。”孩子生下后,女子向公公索要金条,谁知老张却表示,要将孩子交给他抚养,才能兑现承诺。   面对自己公公对当初承诺的改口,谢女士心情很是复杂。   谢女士知道公公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他的儿子、自己的丈夫已经不在了,他们想要留下血脉的延续。可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怎么忍心因为10根金条,就将他交给别人,就此分离呢?   但谢女士也十分愤怒,明明当初说好的事情,倘若公公当时没有说出这个承诺,那现在他说什么都无可厚非。可对方当初已经和自己协定好生出孩子会给金条,现在这样却好像将孩子放在了天平上,天枰的另一端是10根金条。   “我绝对不会把孩子交出去。”谢女士紧紧抱住自己的孩子,坚定地说道。   “既然你不能让我抚养,那就把之前给你的10根金条还回来。”老张这样说,其实是想要威胁谢女士,他知道儿媳现在没有工作,又生下了孩子,一天天花销很大,也是靠着那些金条支撑。   这话一出,让谢女士对自己公公之前的歉疚和感恩,一下子转变了。公公当初协定好赠予的金钱,却似乎成了买卖、成了把柄,她不能忍受这样威胁到自己孩子抚养权的事情发生。一怒之下,谢女士决定将老张告上法庭。   在此之前,谢女士和自己的丈夫感情很好,结婚后,他们很快就有了一个孩子。谢女士和丈夫十分期待这个两人爱情的结晶,在查出环孕后一直在为此做准备。   然而这天谢女士正在家里休息,她却接到了一个电话:“您的丈夫车祸抢救无效,请您过来一趟吧。”   电话从手上滑落。之后很长时间,谢女士都很希望自己没有接到那个电话,就可以假装丈夫还在。   然后,她浑浑噩噩地参加了丈夫的葬礼。明明之前那么幸福美满,夜晚在灯光下一起讨论这个小生命的诞生,可是现在,谢女士却只能对着冰冷的墓碑和黑白的人像。   谢女士的状态很不好,甚至影响到了肚子里的胎儿。这天,谢女士因为身体不舒服被送到医院检查,被医生告知她的情绪状态已经让这个孩子的生命岌岌可危。   她的公婆看在眼里,担心她选择就此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就商量出一个主意。老张跟谢女士约定:“你好好调整,生下这个孩子,我们全家都感谢你。我这里还准备了20根金条,这几天给你10根金条,用作养胎花销。等到孩子生了下来,就把剩下10根金条给你,给孩子当抚养费。”   谢女士想了想,答应了。她对自己的丈夫还有感情,这也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如果有了金条,没有了经济压力,她的情况会好很多。   自此,谢女士开始调理身体,舒缓情绪,不让自己一直陷在丈夫去世的阴影中。有家里的存款和公公给的金条,也不再对未来充满糟糕的幻想。她还专门问了医生,每天该吃什么,做什么,也都依照着去做。   虽然独自怀胎时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情绪问题和身体不适,但谢女士还是艰难地生下了这个孩子。   可是,当谢女士做完月子,找公公索要之前约定的金条时,公公的态度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谢女士想:难道当初他们只是为了稳住自己,把自己当成生育工具,吗?现在孩子生下了,不需要自己这个母亲了,于是也不打算给自己钱了。   老张被告上法庭后,一直坚称自己应该亲自抚养孙子,以后儿媳肯定要再嫁,他不能让自己的血脉跟着到别人家。如果不能抚养,那就必须把金条归还,这是他的钱,不能给一个外人。   然而法律并不会因为老人希望留下孙子、留下血脉而做出的事而改变公正。《民法典》中明文规定,父母不因离婚而消除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丈夫去世后,谢女士作为孩子的母亲,在孩子未满两周岁前应该优先由母亲抚养。   同时,关于老张一直所说的归还赠予金条的意愿,法律判决之前的10根金条所有权已经归为谢女士,并不会因为老张改变主意而归还,而剩下的十根金条,因为之前已经协定好的赠予条件没有关于抚养权这一条,仍旧需要老张支付。   谢女士和老张一家因为纽带的断裂最终闹上了法庭,他们打官司了这么久,都认为对方有错而非自己的错误,对对方极为不满,之前的情分早已破灭,不是亲人,更似仇敌。或许经过这一遭,理清情况后,谢女士会选择和老张一家桥归桥路归路,或许以后也会带孩子去看一看两位老人。   然而不管未来如何,在此刻的官司下,一切都显得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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