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在大学里干临时工16年,每月工资仅有1800元,但学校却一直没有给她缴纳养老保险。眼看其他临时工都缴纳养老保险后,女子的养老保险问题依旧没有处理,女子果断在临退休前自费缴纳13万养老保险,正常退休。退休后女子继续在学校干活,本以为可以慢慢等着学校返还自费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岂料学校根本不管。女子一气之下将学校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在临近退休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徐女士眼看着其他跟她一样的临时工都处理好了养老保险的事,她就以为还没轮到她,就还在等。 但眼看着学校也没有个说法,退休时间临近,每个月只有1800元工资的她,勉强拿出2万块钱,又借来11万,总共13万补缴上了16年的养老保险,才能顺利退休。 徐女士在2002年开始在河南大学任职,虽然没有编制,可干的活却跟老师一样,在教务处做代课老师,一样的辛劳。 3年后,学校又安排她到学院任职辅导员。再过3年,学校实行编制体系了,徐女士作为编外的临时用工人员,被安排到了收发室工作,直到2018年6月。 工作16年来,徐女士从每个月400元工资到后来每个月1800元工资,拿的都是最低生活保障,只因在学校很稳定,又要到年龄退休了,也就没有再换工作。 眼看退休在即,但16年来学校都未曾给其缴纳养老保险,徐女士心急如焚,多次反映情况。校领导曾口头答应会为其解决养老保险的问题,但也没有了后续。 除了徐女士以外,车队和动力中心等部门的临时工都没有解决养老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都解决掉了,但是徐女士还是没有解决。 眼看还有一个月退休在即,徐女士等不了学校处理,便自费13万补齐养老保险,顺利退休。退休后的问题来了,这13万的钱还没要回来,于是徐女士继续在高校任职。 退休后的任职,学校让徐女士跟第三方的派遣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是没有解决养老保险费用返还的问题。 6年后,徐女士实在忍受不了学校的拖拉办事态度,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返还13万养老保险的费用。 徐女士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认为学校应该给其缴纳养老保险,却拖着16年未曾缴纳,还是她自己出资13万补齐的,她希望学校给予返还。 根据《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徐女士在学校工作16年,虽然未曾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但工作事实存在,且每个月都是由学校为其支付的工资,可以调取学校支付的账户,证明徐女士与学校存在用工关系。 按照相关规定,徐女士在学校任职,与学校存在劳务关系,学校就应该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学校却以徐女士未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为理由,否认学校应该给徐女士缴纳保险一事。而且还拿出徐女士退休后与第三方派遣机构签署的合同,认定学校与徐女士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法院认为,徐女士在学校工作16年的事实是存在的,虽然当时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务事实关系存在,应认定为徐女士与学校存在劳务关系,学校应为其缴纳保险。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由于徐女士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已经超过仲裁时效,法院无法支持学校应返还给徐女士13万养老保险的诉求,只能认定存在过劳务用工关系。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徐女士肠子都悔青了,与此同时,学校也将其开除。徐女士不仅没有了工作没有了收入,还要偿还11万的借款,感觉天都塌了。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并非诉讼时效是一直保留的,通常诉讼时效为3年。一旦过了这个时间,就算法院想要偏向徐女士也没有任何办法了。 徐女士从开始意识到学校没有为其缴纳保险时就应该申请仲裁处理,却一拖再拖,最后把时间线拉长,进而导致申请仲裁超过了时效。 虽然仲裁时效已经超期,但徐女士还是可以起诉向法院寻求救济,以缓解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人物均为化名)
河南,女子在大学里干临时工16年,每月工资仅有1800元,但学校却一直没有给她缴
午夜游民
2025-01-24 14: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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