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一游手好闲的男子夜晚跟踪并进入一名女子的家中,随后,男子向女子索要10万元。女子因害怕则安抚男子的情绪,在此期间还与之发生关系,在男子临走时还给了他100元。事后,女子拨打报警电话,声称自己遭到了抢劫与强奸,对此,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张晓杰在退学后,便同姐姐来到城里谋生,其一开始在在一家足疗店工作,然而干了还不到两个月,其便因吃不了苦离职了。 此后,张晓杰一直没找到新工作,兜里的钱也快花光了。 就这样,他每天醉生梦死,整日到处溜达,没有正事。 事发当天凌晨一时许,张晓杰独自在大街上闲逛,这时,女子王玲匆匆走进附近的小区,引起了他的注意。 张晓杰心中突然冒出一个邪念:“想要找这个女子要点钱花。” 于是,他悄悄跟着王玲进入小区,看着她走进房间后,先是在门外徘徊了一会儿,后又敲了敲门,可许久都没人回应。 在尝试多次后,张晓杰便只得放弃下了楼。 到了楼下后,他忽然灵机一动,便从王玲家楼道窗户爬到外面,费力地打开其厨房窗户,爬进了房间。 进入房间后,张晓杰心里很慌,怕屋里还有其他人。 他顺手从厨房拿了把铲子握在手里。当他小心翼翼走到客厅时,王玲正好从卫生间出来。 看到陌生的张晓杰,王玲吓得脸色苍白,尖叫道:“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张晓杰举起铲子,恶狠狠地说:“别管我怎么进来的,赶紧给我十万块,不然有你好看。” 王玲惊恐万分,想大声呼救引起邻居注意,张晓杰立刻警告她:“不许喊!” 王玲无奈地说:“我没那么多钱,但可以向朋友借。”说着便拿起手机,想偷偷求救。张晓杰反应很快,一把夺过手机。 王玲慌了神,突然假装认识张晓杰,随后拉着对方坐在沙发上聊天,试图稳定他的情绪。 过了一会儿,张晓杰放松了些警惕,放下铲子往厨房走去,可能是想找值钱的东西。王玲趁机朝卧室跑,想反锁房门,可惜还是被张晓杰发现。张晓杰迅速冲过去推开房门,王玲在挣扎中受伤。 张晓杰随即带着王玲来到卧室并与之发生关系。 而后,王玲因害怕给了张晓杰 100 元,她还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谎称自己会在天亮后去借 1000 元给他。 张晓杰拿着钱后便离开了。 在张晓杰走后,王玲立刻报警。警方迅速行动,天亮后,当张晓杰再次联系王玲要钱时,早已埋伏好的警察一举将他抓获。 事后,因张晓杰涉嫌抢劫、强奸罪被逮捕归案,后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张晓杰及辩护律师则有不同的意见: 张晓杰认为,自己当天喝多了来到王玲家,是为了实施强奸,并非要抢劫。后王玲和自己套近乎,就放下铁铲与之聊天,再后来在王玲的引诱下与之发生了关系,对方还主动给了自己100元。 自己在此过程中并不任何强迫行为。 辩护律师也表示,王玲主动给了张晓杰 100 元,张晓杰索要 10 万元系开玩笑,仅用锅铲吓唬王玲未达恐吓程度不构成抢劫罪;此外王玲主动诱导发生性关系且无挣扎反抗,张晓杰同样不构成强奸。 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张晓杰进入王玲房间后,手持铲子威胁女子索要十万元,虽然张晓杰辩称索要十万元是开玩笑说法,但从其行为表现来看,手持铲子恶狠狠地威胁王玲,使王玲陷入恐惧,这种行为符合以暴力相威胁的抢劫行为特征。 即使王玲最终只给了 100 元,但不影响抢劫罪的定性。 张晓杰的行为又是否构成强奸呢? 所谓强奸,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质上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 本案中,虽然张晓杰辩称其系王玲诱导,但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证实张晓杰对王玲实施了不可饶恕的行为。 且王玲在整个过程中有惊恐、挣扎(在跑向卧室反锁房门时挣扎受伤)、事后害怕并报警等表现,说明王玲并非自愿与张晓杰发生性关系。张晓杰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院方经综合审理后,张晓杰因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罚款10000元。 综上,张晓杰一人犯数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罚款10000元。 张晓杰的行为着实令人痛心和愤慨,他本应通过正当努力去追求美好的生活,却因一时邪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总之,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无论何时,我们都不要被贪念和欲望冲昏头脑,因为这样的代价是很大的,张晓杰的经历不正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关注@贤哥说法 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品百味人生。
山东东营,一游手好闲的男子夜晚跟踪并进入一名女子的家中,随后,男子向女子索要10
沛山评生
2025-01-05 2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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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24527
用户10xxx44
这样的歹徒应该枪毙,不是简单的判刑
用户11xxx44 回复 01-29 16:32
怀念83
m情缘兴盛m 回复 01-27 21:42
警钟长鸣
胜半子
应该出台,到别人家里去,直接被杀,属于防卫, 如果连家都不安全,地球🌏上真没地方属于人类
用户10xxx21 回复 02-02 19:52
高俅诱骗林冲。
奔腾年代 回复 02-02 18:20
那如果有人用某种方式诱骗陌生人到家后抢劫或强奸后杀害,是不是就成为可能?
Tigervista
入室抢劫十年起,强奸没有入室不入室的区别,都是三年起。
红枫
犯罪己成为事实,还在狡辩,从重判刑[好生气]
读信的感觉
哪个学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做好保密工作。
孤独笑菩提
应该不是抢劫吧应该叫入室抢劫很严重的
用户14xxx44
感觉单是从窗子里进入房间就属于犯罪行为了吧!
滑翔机
去厨房找值钱东西?小编你的头被驴踢了。
用户33xxx65 回复 01-29 07:40
不是,是驴被他的头踢了
用户16xxx37
入室强奸,抢劫,判少了!
゛某人
昧着良心做反辩的律师应该停职
问君何不随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个案子抢劫没跑了 至于你说强奸我不太赞同
福星 回复 01-31 15:45
已经认定算强奸了。
别来无恙 回复 02-01 10:00
入室抢劫和抢劫是两个概念,入室抢劫的起步刑期就是十年
凡人
数罪并罚不应加重吗?最低也得14年6月起步吧!
用户10xxx33
入室作案,应该一律枪B
专门吊打水文
用户10xxx54
那个辩护律师家在哪儿?信不信他走了之后也去他家索要100元。
钧锐
强奸加入室抢劫数罪并罚十三年最低档。如果没有人身伤害。还算正常吧。毕竟对面是有律师的。
不爱吃猫的鱼
太多时候这些为罪犯辩护的律师到底属不属于正常人或者说是人呢?
用户18xxx30
还算正常
用户13xxx69
十三年不冤
用户14xxx63
第一私入他人房间应该定什么罪? 第二闯入他人家庭与其发生性关系,不是强奸?难道是女方请他来发生关系的?
用户12xxx11
这个律师可能和原告是一伙的。
往事如昔 回复 02-02 08:19
原来你就是被告
巍巍泰山
强奸和抢劫应该枪毙灭九族千刀万剐碎尸万段这个犯罪分子
一休哥
这律师太差劲了,换别人都能少一点
愛随風 回复 01-31 00:35
我觉得判少了,最少得翻倍
豪哥
希望把对方律师也一块判了吧
虔诚依止
这个人太简单,以为自己碰大运,你入室想劫财,人家给你一百元打发你,给你画了个大饼,你还以为可以想要后来的钱,这种无脑还要去抢劫
用户10xxx78
抢劫的是财物,判11年,强奸的是身体,判3年起,是钱物重要,还是身体重要?
芝麻开门了
入室抢劫罪,发生关系要看是男子先动手才好定罪。
卓小倬
好的!至少这样判!
彭金凡单身1994
遇到美人计[捂脸哭]都忘了自己是干嘛的了[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过客
在那种不确定危险程度的情况下,被迫发生关系,居然说女子自愿?不认同强奸罪?有这想法的键盘侠,我真的祝你脑袋再让驴踢一次。
hgo853j
入室抢劫是事实,但是被诱奸也是事实。男的抢劫罪,女的诱奸罪。不要问为什么,男的进去只想抢劫,不想和女人发生关系。
楚晚七
到厨房去找值钱的东西?他是想把冰箱扛走吗?
Opium
卧槽,居然看完了
用户89xxx54
瞎编乱造!跑厨房找值钱的东西?
用户10xxx61
这傻子 认强奸不认抢!
我的世界只有你
就问辩护有女儿不?在当时环境下一个女的要如何自救
安份✘守己
律师都是赚昧良心的钱
方圆
应该枪毙
往事如烟
傻瓜一个,现在的社会只要自己吃的苦,一个人的日子还是能过下去的[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李寶
那怕—元钱也是抢劫,有犯罪的事实未构成危害也是犯罪
用户10xxx39
这样的律师(张晓杰的)应判他刑
蜜罐盛放箱
凡是犯错的男性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游手好闲
正直的公民
入室抢劫十年以上
用户44xxx83
数罪并罚咋还打折了
用户10xxx58
就应该重罚
用户10xxx64
抽空去慰问一下此案驴尸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