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疆伊犁,曾发生过一起起令人谈之色变的系列杀人案。至今,当地居民仍然记得这个名叫李清香的女子。
1998 年,44岁的李清香在农四师 70 团承包鱼塘时结识了陈某。
2002 年两人再度相遇,接触中互相产生了好感, 二人在2005 年底,以夫妻的名义租房同居。 真正生活在一起后,李清香才真正看清陈某的品性,他不仅好吃懒做,还满嘴瞎话。
先是以做生意为由,骗走了李清香多年的积蓄钱财,还趁着李清香外出时,低价变卖她的家禽。 2006 年 9 月的一个下午,李清香发现陈某又要变卖她的 20 只羊,激烈争吵中,李清香失手用铁锹打死陈某。
随后,她将陈某尸体焚烧后埋在自己承包的地里,还对外宣称陈某因欠债去外地打工。
2007 年初,李清香与柳某相识并同居。但是柳某脾气暴躁,非常大男子主义,他多次要求李清香生孩子,但李清香此时已经53岁,非常不适合生育了,但柳某却硬逼着李清香生孩子,为此还经常对其进行殴打辱骂。
12 月 25 日,在托克拉克乡柳某的承包地里,两人又因生孩子起争执,柳某操起一根木棍就要打李清香,但由于用力过猛,脚下失去平衡,一头撞在手推车的木板上,晕了过去。
李清香见柳某晕倒,顿时恨意涌起,用鸡棚架上的板子将其打死,接着用汽油焚烧,把骨头和骨灰装袋扔进伊犁河,同样对外称柳某回家给老娘治病。
2008 年 6 月底,李清香通过婚姻介绍所与罗某相识,9 月登记结婚。婚后,因李清香收养前夫孩子及生活琐事,两人争吵不断。
2010 年 1 月 27 日,两人因李清香二女儿结婚红包一事争吵并互殴,之后罗某失踪。
李清香称罗某去乌鲁木齐看儿子,可罗某儿子并未见到父亲,罗某手机却出现在伊宁市二手手机交易市场。
2010 年 3 月 23 日,伊宁市公安局接到罗某失踪报案,对李清香产生怀疑并展开调查。办案人员在罗某住宅墙面和地面发现大量喷溅血迹,经 DNA 比对确定为罗某血迹。
6 月 6 日,干警在李清香租屋内将其抓获,在她包内发现 700 元假币,又在其女儿住处搜出 6500 元假币,李清香因持有假币罪被依法拘留。审讯中,李清香多次做假口供,面对如山铁证,最终交代所有犯罪事实。
据说,李清香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改为死缓。
纵观这起案件,其实李清香也是受害者,她从受害者转变成杀人凶手的过程,无疑揭示了人性复杂。积攒的怨恨最终转换成恶念,从而酿成悲剧。 法律是底线,无论何因,都不应践踏,唯敬畏法纪,方能守护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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