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在一个村庄内,2017年10月28日当晚22时许,一名男子马永等,怀揣着一

闻书识焉 2025-01-04 09:31:04

贵州,在一个村庄内,2017年10月28日当晚22时许,一名男子马永等,怀揣着一把锋利的菜刀,闯入了马某2和马某3两位老人的家中。马永等与老人的女儿马某1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婚外情,但因经济纠纷,马某1决然离开,并将马永等拉入黑名单。无法联系到爱人的马永等,将怒火转向了无辜的老人,他要求马某2联系马某1,遭拒后,残忍地挥刀砍向了两位老人,导致他们当场惨死。

(来源:裁判文书网、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晚上,村民们大多已安然入睡,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吠打破了夜的寂静。

马某2和马某3两位老人,也如往常一样,在自家简陋的房屋中准备歇息。他们年事已高,却未曾想到,生命的终点会如此猝不及防地到来。

马永等,一个与马某1有着复杂情感纠葛的男子,此时正站在他们家的门外。他与马某1的婚外情,在村里早已不是秘密,但这段不被祝福的感情,终究因经济问题而裂痕渐显。

马某1选择了离开,她或许以为,这样就能摆脱一切,却未曾料到,这一决定竟将她的父母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马永等无法接受马某1的离去,他多次尝试联系,却发现自己的号码已被拉黑。愤怒与绝望交织在一起,让他做出了一个冲动的决定——他要找到马某1的父母,让他们为自己的女儿“还债”。

当晚,马永等手持菜刀,悄悄潜入了马某2家。他敲响了门,当马某2开门时,看到的却是一个满脸怒容的陌生人。

马永等没有多言,直接提出了要求:“让马某1联系我,不然……”他的话语中带着威胁,但马某2却坚定地拒绝了。

在那一刻,马永等的理智彻底崩溃,他挥起了手中的菜刀,无情地砍向了马某2。

马某3听到动静,急忙赶来查看,却也被马永等残忍地杀害。两位老人,就这样倒在地上,他们的生命,在那一刻戛然而止。

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通过现场遗留的线索,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马永等。在面对民警的审讯时,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那份悔恨与绝望,却已无法挽回两条逝去的生命。

马某1得知父母遇害的消息后,悲痛欲绝。她从未想过,自己的感情纠葛,竟然会给家人带来如此沉重的灾难。

她痛恨马永等的残忍,也痛恨自己的无知与冲动。如果当初能够理智地处理这段感情,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村民们对马永等的罪行感到震惊与愤怒,他们要求法律给予最严厉的惩罚。而马永等,也在等待着法律的裁决,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无论结果如何,他都无法逃避。

在庭审过程中,检方认为,马永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该依法严惩。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马永等因个人感情纠葛,迁怒于无辜的老人,持刀入户实施杀害行为,且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他的行为已经明显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马永等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该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主观方面来看,马永等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他在无法联系到马某1后,产生了报复其家人的念头,并付诸行动。这表明他对于杀人行为有着清晰的认知和决意,具有直接故意。

从客观方面来看,马永等实施了杀害行为,并导致了两位老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他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一审法院根据马永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一审判决后,马永等对判决结果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二审法院指出,马永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他因个人感情纠葛而迁怒于无辜老人,持刀入户实施杀害行为,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二审法院还强调,马永等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却仍然选择实施杀害行为,这表明他对于法律有着极度的漠视和践踏。因此,他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了马永等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马永等因自己的冲动和残忍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的罪行不仅给被害人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也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了悲惨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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