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开车变道时,不慎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玛莎拉蒂,由于女子没买商业险

闻书识焉 2024-12-29 10:28:45

河南郑州,一女子开车变道时,不慎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玛莎拉蒂,由于女子没买商业险,对方询问保险公司得知修车费用要32000元,女子当即给对方转了账,可是事发后,女子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又联系上了对方要重新定损。

事发当晚,邹女士驾车在路上变道的时候,不慎剐蹭到了王女士驾驶的玛莎拉蒂,因为邹女士没有商业险,报警后,警方认定邹女士全责,而王女士无责,随后,王女士联系了4S店,得知修车费要32000元,于是,两人协商后,邹女士直接把钱转给了对方。

事发后,邹女士觉得当晚可能撞了豪车,自己懵了,所以就稀里糊涂的把赔偿转给了对方,自己询问保险公司得知,这样的修复费用几千块钱就足够了,根本要不了3万多。

于是,邹女士又联系上了王女士,王女士表示,这是4S店给出的报价,还只是初步大致的价格,自己的车子不仅有修车费用,而且自己的车子还贴了车衣,这也是损失。

邹女士希望王女士把修车费发票拿出来看一下,王女士称因为车子还没弄好,发票没开出来。

随即邹女士希望重新找个4S店再去鉴定一下,王女士当即答应了邹女士的请求,并希望去了之后不要再反悔了。

事发后,有人说,怎么车衣还要赔偿吗,这不应该赔吧?也有人说,那是人家的损失,为什么不去赔偿?当然,也有人说,没办法,谁叫你不买商业险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里面涉及到多方面的民事责任问题。首先,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邹女士的变道行为存在过错,导致王女士的车辆受损,所以邹女士承担赔偿责任是合理合法的,这一点毫无争议。

然而,关于赔偿的具体金额,同样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来进行规范。

《民法典》中强调,损害赔偿应当按照被侵权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王女士主张的修车费以及车衣损失,确实属于因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范畴,但这个损失的具体数额需要有合理的证据来支撑。

4S店的初步报价只是一个预估,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最终的实际损失金额。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消费凭证,在确定实际损失时有着关键的证明作用,可目前车子没修好没发票的情况,就使得赔偿金额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重新找4S店鉴定这个提议,从法律层面也是合理的。因为双方对于损失金额存在争议时,有权利通过合理合法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来重新评估损失情况,以确保赔偿金额是公平公正地基于实际损失而定。

一旦新的鉴定结果出来,如果和之前的报价有出入,那么双方就应当依据这个准确的鉴定结果来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比如要是鉴定出来费用确实远低于32000元,邹女士有权要求王女士退还多支付的部分;反之,如果鉴定结果更高,邹女士可能还需要补足相应的差额。

当然,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只是第一步,而围绕着赔偿金额的确定往往会出现各种复杂的情况。这就要求双方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妥善处理好后续的问题,这样才能既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又不让赔偿方承担不合理的过重负担。

总之,既然开车上路行驶,商业险100万也只有几百元,为了省下区区几百元而冒着更大的风险,确实是得不偿失的。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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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卟乖 13
    2024-12-29 18:27

    女司机都这么豪横的吗,保险都不需要,几万说转就转,我们是没钱买保险,你是自己当车子的保险人啊,在下佩服,

  • WFU 3
    2024-12-30 14:06

    会不会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