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女子生下女儿,雇了个月嫂,42天2.4万,结束服务的前一晚,月嫂生理期肚子不舒服,照顾女婴侧卧睡着后,她躺沙发上睡着了,3小时50分后,月嫂惊醒,发现出生45天的女婴,由侧卧变平趴窒息死亡,月嫂东挪西借凑了98万给女子,还是以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可月嫂丈夫为妻子喊冤,说这是意外,月嫂不该坐牢。
(来源:澎湃新闻)
2024年8月17日,晚上11点23时50分,正在外面参加朋友聚会的刘静,突然接到家里月嫂的电话,说她女儿悦悦没气了。
刘静顿觉天旋地转,和丈夫心急如焚赶回家,并拨打了120急救。
可她才出生45天的女儿,还没来得及看一下这个世界,就这样猝不及防离开了。
悦悦抢救无效死亡,医生给出的诊断是窒息死亡。
刘静夫妻悲痛欲绝,月嫂王世兰痛哭流涕,乞求刘静的原谅,刘静这才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
刘静生下女儿后,因为初为人母,不会照顾,就花2.4万,请了月嫂王世兰,上工时间从2024年7月8日至8月18日,一共42天。
王世兰属于她们公司专家级的月嫂了,虽然贵,但为了妻子能坐好月子,女儿得到科学的照顾,刘静的丈夫豁出去了。
王世兰是陕西人,高中学历,为了生活,2018年经过培训做了月嫂,后来听说西宁比西安工资高,2023年,她就抛家舍业,来西宁工作,7月8号受雇于刘静家。
出事当晚,是王世兰为刘静家服务的最后一天,本来第二天上工就结束了,可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当晚,刘静和丈夫出去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把悦悦交给了王世兰。
王世兰生理期,肚子不舒服,她18时30分左右,给悦悦喂完奶哄睡放在次卧床上。
7点多,悦悦醒了哭闹,王世兰又给她喂饱后哄睡。
8点多,悦悦疑似胀气,又醒了哭闹一阵,王世兰把悦悦哄睡后,把她的睡姿调整为左侧卧睡姿,在悦悦后背用靠枕支撑。
因为痛经,王世兰又回到客厅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平时跟悦悦一起睡,但因为第二天下户,她把自己睡过的床单被罩都洗干净晾晒起来,当晚就准备在沙发上对付一晚。
23时50分,她突然惊醒,此时刘静夫妻还没回来,次卧安静的可怕,王世兰突然心里一惊,赶紧跑去查看。
她这才发现,悦悦由侧卧变成脸部朝下,已经没了呼吸,吓得她赶紧哭着给刘静打电话。
8月19日,王世兰被刑拘,他的丈夫得知妻子闯祸了,东挪西借筹措98万,积极对刘静夫妻进行赔偿,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12月20日,王世兰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推上被告席,但她丈夫认为,这是场意外,应该进行民事调解,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在他看来,王世兰让悦悦侧卧睡觉,不是孩子死亡的原因,这属于节外生枝,谁都不会想到这个姿势会出事。
王世兰没跟悦悦睡一起不是不负责任,而是因为床单被罩洗了,而且,孩子睡了,王世兰休息无可厚非,何况她身体不舒服。悲剧不是王世兰可以预见的,他赔偿98万了,王世兰就该无罪释放。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王世兰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吗?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世兰作为受雇的月嫂,对婴儿悦悦负有照顾和保护的职责。由于她的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悦悦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窒息死亡,因此王世兰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王世兰在生理期身体不适的情况下,选择躺在客厅沙发上睡觉,而没能确保悦悦的安全,这一行为与其作为月嫂的职责相悖,且直接导致了悦悦的死亡。因此,她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王世兰的丈夫赔偿刘静98万,一定程度上减轻她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王世兰与刘静之间存在家政服务合同关系,王世兰作为月嫂,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科学、专业的照顾服务。
但王世兰没能履行好这一职责,导致悦悦死亡,因此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王世兰应当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她已经通过赔偿98万元取得了刘静夫妻的谅解,这一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她的违约责任。
3、法院审理后决定择日宣判。
《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如果王世兰是受雇于某家政公司,并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悦悦损害的,那么,该家政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王世兰的行为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且她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这一损害的,那么家政公司在承担侵权责任后,有权向王世兰追偿。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期宣判。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收这个钱把人照顾没了不罚重点说不过了。
满月的小孩会自己翻身吗?
打着专业人士的旗号,干着不专业的事。
满月的小孩不会翻身,但是侧睡变趴睡是有可能的
2.4万,请了这么个货!!!!!还有脸说痛经!!!不专业就是不专业,既然痛,你又怎么睡得着吧?自相矛盾
现在的孩子都很硬朗,侧卧位,很有可能翻身爬下的。没人看着头抬不起那么长时间就窒息了呗[捂脸哭]
家里没有其他人看守时月嫂应该守着孩子睡觉
我就不明白了,小孩子还是躺着睡较多吧!不知道为什么要侧卧睡觉?求解?
有可能是父母的谋杀或者是自身突发类疾病。建议解剖,化验,查明死因!
该枪毙,这么多钱,就这么管娃
估计是小孩背后的靠枕没放好
月子里小孩就会翻身了?真牛!
搞笑吧,赔98万还出去当保姆,就算有也不会赔这么多啊,这个怎么可能,9.8万还差不多吧。
不是孩子越来越脆弱,而是现在照顾新生儿的人,越来越不专业。古代吃完奶会拍嗝,新生儿的床是斜坡的,有垫子。新生儿的睡袋是捆手捆胳膊的,包裹的跟一个蚕蛹似的,就为了防止乱动。
开局一张图,剧情全靠狗来编
谁家孩子这么小就放侧卧
就是过失杀人,甚至是故意的,因为小孩子太小不会翻身,侧卧就有风险,她居然还跑去睡觉了。至于什么生理期的就是拖词,和照顾小孩用不用心关系不大
谋杀罪
生孩子45天,产妇就外出应酬到深夜11:50?故事编得有点离谱。
月嫂就是一个智商税派生出来的职业,说白了就是专门坑那些读书多又多金的年轻人,问问50后60后在七十年代八十年代是怎么样带孩子的,哪个孩子养出来不是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你说幼教难度大我倒相信,一岁到三岁开发智力那才叫不简单。
这是花了高价请了一个不负责任的月嫂咯,作为月嫂必须把婴儿放在第一位,不能拿任何借囗来说事,更不能拿生理期来推卸责任。才40多天的婴儿不能离开你的视线,才刚吃饱奶,怎么能把婴儿放在次卧睡,你一个当月嫂的却跑到客厅的沙发上睡呢?这么不负责任的人,怎么能当月嫂呢?这种人只适合搞卫生,或者回老家种地。
2024年8月17日,晚上11点23时50分,正在外面参加朋友聚会的刘静,突然接到家里月嫂的电话,说她女儿悦悦没气了。这爸妈没有问题,明天月嫂要走了,他们还狂欢到半夜,夜店之王,还是有作案嫌疑。你们觉得正常?不能把所有责任推月嫂,自己的娃,全丢给月嫂,作月子的女人还狂欢到半夜,这种不负责的父母,孩子倒了八辈的霉。所以离是必然,只是时间问题。法官判的也有问,作为坚护人,作为也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满月的小孩不会翻身,会不会有猫腻
没有吊死鬼是死不了人的
什么狗血提前洗了床单被罩的!急着赶飞机吗?编故事也要合情理啊!月嫂绝对必须跟孩子睡的!
确实应该守着孩子
较小的婴幼儿不能侧卧睡觉,更不能趴着睡觉,这是常识中的重点。
自以为上了几天培训课,说成是专家!收取天价工资。农村出来的小家子气,床单为什么那么早洗,为了省点水电费把人害死。应该重罚判刑!
让孩子侧卧也行,累了休息也可以,但这两件事不能同时做!话说我家小孩都是抱着拍嗝,最多几分钟就出来了,现在都侧卧了吗?
这样的事谁也不愿意,既然发生了,各自退一步吧!
第一、第二个月、别讲看护的人、就是不请护工也应该轮流值看护婴儿不能睡觉、我是外婆、我从夜里2点看护到早晨8点、2点之前外公看护、哪能睡觉!!!
这对夫妻心太大,一块出去撒欢?
都是谴责月嫂的,她只是拿了一份薪水而已,难道那对夫妻就没责任了吗?深夜十一点多都还没回来,只能说一切都是命!
赔偿98万了还有这么多事,干脆不赔偿了,
青海属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相对较低,一个月嫂月子期间服务是26天1.5万,42天2.4万,太高了,当地经济与百姓生活是不在一个水准上的,这就是资本收割穷人的利器,也许孩子这家收入很高?,
哎,责任重大!
大骗子,编筐,编斗,编文章。
45天的孩子干嘛要侧卧呢?
这父母很会赚钱呀,多生几个孩子,在交给月搜带自己不管有可以赚98万!一本万利,生而自己不养让别人带出事了还有钱赚,自己的孩子在怎么要自己带,!父母事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能影响一辈子的老师!
我5年给儿媳妇儿雇的月嫂都让侧卧睡,说是长大了头型好看,我孙女头型好看,但是也有侧卧睡的,长大了不好看前奔子后勺子,夹扁脸
侧卧没毛病啊,主要是月嫂应该把孩子放在身边
自己的孩子给别人带,风险不可控。
谁来记?走回童年,呀呀呀,屎尿片,再哄哭,还了盆钵,做家家,小娘子,上桥了。羞了当今父母,哇哇哇,发上黄花,秀了小脸,当上了妈妈。
这就是专家级的?这么说我就明白了!
TMD
看来月嫂家挺有钱?
不负责任!
赔偿价格创老二刑案死亡赔偿记录!过往案件!过十万都稀少
哪有这么短时间就二次喂奶的,孩子哭不一定是饿了。
调查清楚一点吧,小孩父母彻夜不归,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月子中心还是很吓人
不用认为花钱多了就能买到好货。搞不好是孩子不停哭闹就把孩子俯卧放下了。
该罚不该刑!
1万七一个月还摸鱼,让我们几千块的人一下子没有动力干专业的事了[捂脸哭]
清洗床单,太尽力了,可以选择不洗的,洗了不睡在孩子身边悲剧了
背后靠枕垫过头了!月嫂怕婴儿吐奶!月嫂大意了
死刑
喂了安眠药吧
确定是窒息死亡的
真的假的?赚稿费还是蹭流量!
开车撞人都不一定坐牢,这就坐牢了?
评论里都是谴责月嫂的,宝妈刚出满月就出去参加狗屁生日会,夜里11点多还不回家,难道没一点责任吗!月嫂也是人,谁都会有疏忽
应该安个IPC摄像头...这样父母在手机上也能看到
问一下,如果自己带娃,出现这种事,付什么责任?
这个月嫂公司也该赔偿一些吧
自己生的交给外人看管,纯属有钱烧的。
可恨,这样的人太可恶
花了钱,服务成这样,扯蛋
这保姆必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