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找了个备胎?”广东东莞,男子无意中发现养了18年的大女儿不是自己的,气得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的同时索赔23万元抚养费。可妻子却表示:大女儿的确是前男友的,当初在和你发生关系前就已经告知怀孕了,你难道心里没数吗?现在却来冤枉我出轨?
(来源:大象新闻)
古先生和黎女士是通过相亲认识,可是在发生关系前,黎女士却称自己已经怀孕了。
不知道当时古先生是怎么想的,他竟然没有翻脸,不仅与黎女士发生了关系,并且在2006年与黎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
7个多月后,大女儿出生了,古先生认为自己终于有了小棉袄,故对其是疼爱有加,每次从外地打工回家,都会给大女儿买一堆东西。
虽然古先生的母亲多次提出这生孩子的时间不对,但古先生对此并未在意。
8年后,黎女士再次怀孕,并且生下了小女儿。虽然没有凑到一个“好”字,但古先生并不遗憾,相对儿子来说,他更喜欢女儿。
在大女儿18岁那年,古先生因为长期在外打工,与黎女士分居生活,所以感情上出了问题,古先生闹着要离婚,可黎女士不同意。
之后,古先生让妹妹带着两个女儿去做了亲缘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大女儿与古先生不是生物学上的父女关系,但小女儿是古先生亲生的。
随后,古先生便以黎女士欺瞒自己,让自己给别人养了18年女儿为由,将黎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要求黎女士赔偿23万元。
可是在法庭上,黎女士却表示:“当年和前男友分手后就发现怀孕,和你发生关系前也已经说明怀孕了,你自己心里难道没数吗?你现在来反悔,还是不是男人?”
不过,古先生并未承认此事,他只说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在发现大女儿不是自己亲生时,感到十分的震惊。
1、黎女士的行为算不算出轨?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也就是说,既然男女双方去了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为了合法夫妻,就要遵守夫妻之道,互不背叛,互相关爱。
像本案中这种情况,黎女士是在和前男友分手后,通过相亲与古先生认识的。
另外,按照黎女士所说,她是在与古先生尚未结婚且尚未发生关系前,就已经发现自己怀孕,并告知了古先生。
如果黎女士所说属实,那她的行为并不算婚内出轨,没有违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此时,如果古先生以黎女士婚内出轨为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2、黎女士该不该退还古先生抚养大女儿18年的抚养费?
在法律实践中,如果妻子明知孩子不是丈夫的,却让丈夫抚养孩子,构成欺诈性抚养。
本案中,黎女士说在发生关系前,已经告知过古先先生怀孕了。
如果真的是如此,那黎女士的行为就不属于欺诈性抚养。而古先生既然知道,且自愿与黎女士结婚,那就是把大女儿当成了继女抚养,这在法律上是认可的。
但是古先生并未承认有此事,而黎女士虽然主张已经提前告知,却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由此可见,即便黎女士说的可能是真的,但因为她无法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所以法院也无法采信。
现在亲缘鉴定报告明确显示,大女儿并非古先生的亲生女儿,所以古先生对大女儿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既然如此,黎女士应当返还古先生为大女儿所承担的抚养费。
不过,至于具体的抚养费用支出了多少,应当由古先生进行举证。
最终,法院同意了古先生的离婚诉求。
同时,法院因为无法确准古先生到底知不知道大女儿非亲生一事,但从黎女士的态度来看,也不像是在说谎,所以法院为黎女士和古先生进行了调解。
在调解中,黎女士主动放弃了小女儿的抚养权,并且自愿补偿古先生5万元,古先生对此没有异议。
最后,古先生表示:自己是真的不知道大女儿非亲生,要不然当初是不会娶黎女士的。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