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女子出生后不久,父母就分开了,女子跟着母亲生活到3岁,3岁后她转到父亲

雪峰说法 2024-10-27 23:45:51

广西南宁,女子出生后不久,父母就分开了,女子跟着母亲生活到3岁,3岁后她转到父亲家生活,从此,母亲不再过问,更不支付一分抚养费,万万没想到,女子成年后,知道母亲没给过一分钱,一怒之下,把母亲告上法庭,向她索赔自己从3岁到18岁的抚养费,总计36万元。母亲喊冤: 当年跟她父亲说好了,不用支付的。最终,法院这么判。

(案例来源: 环球网)

熊悦悦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因为,自己有娘生,没娘养。

不过还好,她有疼爱她的爷爷奶奶和父亲,对于妈妈,熊悦悦一点印象都没有。

其实,她不是没闹过,小的时候,其他小伙伴都有妈妈,都能感受到来自母亲的爱,可她只有羡慕的份。

有几次,她哭着喊着说要妈妈,爷爷奶奶就安慰她,她的妈妈在外地打工,说等悦悦长大了就回来。

渐渐的,熊悦悦长大了,她才从邻居口中得知,原来在她出生后不久,她的父母就分开了。

熊悦悦的父母分开后,熊悦悦一直跟着母亲生活,直到3岁后,她才被送到父亲家。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熊悦悦跟妈妈再没见过面,她成了人们眼中: 有娘生没娘养的孩子。

小的时候,熊悦悦还会很在意,希望自己跟大家一样,有妈妈爱。

所以,她常常哭着要妈妈,但是,渐渐长大后,她也习惯了,有妈没妈照样过。

如今,熊悦悦已经19岁,成年了,没有母爱对她来说,更显得微不足道,她以为这辈子,不会再与母亲有任何瓜葛。

直到有一天,朋友突然问她:“悦悦,你现在成年了,你母亲还和以前一样,每个月给你生活费吗?”

朋友一番话,直接把熊悦悦问懵了,熊悦悦说,她从来没得到母亲一分一毫。

朋友漫不经心地说,你母亲可真轻松,生下你后,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啥不用管你的死活。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熊悦悦突然也觉得,母亲好狠心,没关心过自己也就算了,该尽的抚养义务也没有尽。

熊悦悦回到家后,很认真地问父亲,她的母亲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给抚养费。

熊悦悦的父亲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悦悦会突然问起这个,但是父亲还是如实回答她说,你的母亲从你过来后,从未给过一分抚养费。

得到证实后,熊悦悦越想越觉得母亲不配为母亲,既然这么不喜欢她,为什么要生下她。

从来没有给过一分抚养费,就连看都没看过一眼,既然你这么狠心,我为什么要念母女情分。

所以,熊悦悦一怒之下,把母亲告上法庭,她认为,虽然自己已经成年了,但是在18岁之前,母亲从未尽到过抚养义务。

所以,熊悦悦要求,母亲支付给自己,从3岁到18岁每个月2000元的抚养费,合计36万元。

熊悦悦的母亲谭方收到法院传票后,惊呆了,那么多年没联系的女儿,怎么把自己给告了,这不是笑话吗。

谭方跟熊悦悦辩解说,熊悦悦在3岁之前,一直跟着她一起生活,那几年熊悦悦的父亲也没有支付一分抚养费。

而且,熊悦悦的父亲带走熊悦悦后,也跟她说了,不要她支付一分抚养费,他自己独自抚养熊悦悦。

那么,这个案例涉及到哪些法律常识呢?

1、父母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熊悦悦的父母分开时,熊悦悦尚未成年,她3岁后就一直跟着父亲生活,所以她的母亲应该给她支付抚养费。

2、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到老了仍然有权利要求孩子赡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即使父母在子女年幼时未尽到抚养义务,法律规定,子女都有法律义务赡养父母, 赡养义务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

3、法院最终如何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抚养费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以保证未成年子女健康快乐成长。

子女成年后,抚养费法益消灭,就失去了请求抚养费的权力,所以熊悦悦不能追索未成年期间父母应承担的抚养费。

另外,如果熊悦悦的父母离婚时有协议:唐方被告向熊悦悦支付抚养费,熊悦悦成年后向谭方索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谭方应该履约。但他们离婚时并没有就抚养费问题协议。

所以,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熊悦悦的诉讼,熊悦悦不服,再次提起诉讼,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这件事,各位网友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文中人物化名)

0 阅读: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