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33岁女子,找了一个24岁的和尚当情人。女子跟和尚交往仅一个月,就坚决

运良说是非 2024-10-13 11:31:47

湖北宜昌,33岁女子,找了一个24岁的和尚当情人。女子跟和尚交往仅一个月,就坚决要跟丈夫离婚,女子声称丈夫不能给她情绪价值。丈夫越想越不对劲,查看女子的消费记录,惊得目瞪口呆,女子竟一次性购买过3盒避孕药,还主动花639元帮和尚购买高铁票来约会。网友: 这女人胆太肥了! (案例来源:) 10月1号,这个举国欢庆的喜庆日子,一个叫李成的男子却不惜自曝家丑,在网上痛斥妻子背叛婚姻,跟一个和尚有不正当关系。 对于具体的细节,李成用事实加举例还原了整个过程。 李成跟妻子张琴婚后,育有两个孩子。这些年,夫妻俩虽然经常两地分居,但感情一直不错。可让李成感到纳闷和不解的是,自从今年9月份开始,妻子就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没事总爱发脾气。 起初,李成也没有太在意,以为妻子既要上班,又要照顾两个孩子,可能压力比较大。 可让李成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天,张琴却突然提出离婚,而且态度还非常坚决,理由则是丈夫不能给她提供情绪价值。 面对突然态度大变的妻子,李成有些摸不着头脑,郁闷的他将苦恼告诉了自己的朋友。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朋友一听就觉得不对劲,旁敲侧击提醒李成查一下,张琴是不是在外面有什么情况。 一语惊醒梦中人,李成回家后。立即查看妻子的手机,这一看让他惊讶地合不拢嘴。张琴的消费记录里,可谓是花样百出,不仅有她在酒店住3天3夜的记录,还有网上购买避孕套,以及深夜点红酒的清单。 更让李成恼火的是,就在张琴提出离婚的第二天,她还在网上订了一张郑州来宜昌的高铁。随后,李成又通过聊天记录,确定张琴是跟一个武僧和尚有不正当关系。 事情的起因是,夫妻俩为了让孩子强身健体,8月份张琴给孩子报了一个郑州的武术班,训练为一个星期。 跟张琴有染的和尚张翔,恰好是少林寺的武术教练。作为家长的张琴一来二去,就跟这个张翔交流上了。经了解张翔才24岁,身材高大长相帅气,足足比张琴小了9岁。 按说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这两人都不应该有过多交集。 可也不知道这两人是怎么勾搭上,只相处短短7天,就冲破了道德底线,借着交流佛法的名义玩起了成人游戏。 两人分开之后,还每天在微信上聊得热火朝天。意犹未尽的张琴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竟还主动邀请张翔到宜昌约会。 张琴特意订了一个豪华酒店,两人在酒店整整激战了3天3夜,3盒避孕药用完之后,张琴还下楼又买了一盒。原本张翔是上午返回郑州的火车,也推迟到下午,当时的情况简直让人难以想象。 得知妻子想要离婚的真正原因,李成怒不可遏。当他拿着这些证据质问张琴的时候,她却还一个劲地说,是丈夫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 李成同意离婚,张琴作为过错方,却还想平分夫妻共同财产。李成一怒之下,将此事曝光在网上,网友得知张琴的所作所为,都惊掉下巴,声称她胆子太肥。 此事,用法律来解决又该如何处理呢? 1、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诚和信任,共同构建和谐婚姻。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张琴作为一个已婚女人,放任自我跟一个和尚发生不正当关系,这样的行为虽然没有触犯法律,但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张翔循入佛门,就应该潜心修行,而他却破坏别人的家庭。张翔这样的行为原本就违背了公序良俗,而他身份的特殊性,更是让这件事引发热议,在众人的印象中,出家人本该是清心寡欲,看破红尘。 2、佛教最基本的戒律是“五戒十善”。 五戒,就是杀生戒,偷盗戒,邪淫戒,妄语戒等。 此事在网上疯狂传播后,少林寺已将张翔除名,并永久禁止他重回少林,也就是说再不录用。 人都会犯错,若是平时出家人犯了错,寺庙会根据具体情况对他们进行惩罚,情况严重才会驱逐出寺。 1.训诫:和尚可能会被给予口头警告,以示对其行为的批评。 2.罚款:如果和尚的行为违反了佛教规定,可能会被处以一定的罚款。 3.驱逐出寺:如果和尚的行为非常严重,可能会导致其被驱逐出寺。 作为一个成年人,张翔应该知道当他迈出那一步,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3、作为婚姻过错方,离婚时应该少分,同时男方还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李成声称妻子背叛婚姻,如果双方闹上法院,他就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李成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他掌握了张琴大量的消费记录,可以间接证明妻子出轨。 依据相关法律,作为过错方的张琴离婚时理应少分。 夫妻俩闹成这样,再过下去肯定也没什么意思,离婚是必然。 假如你是这位丈夫,会自曝家丑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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