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财产有权砸!”山东济宁,一男子与妻子发生矛盾,双方同意离婚。但男子却用榔头

运良说是非 2024-10-12 23:38:39

“我的财产有权砸!”山东济宁,一男子与妻子发生矛盾,双方同意离婚。但男子却用榔头将房子砸了个稀碎,即便孩子哭着说,那是我的东西,不要砸。男子说,这是我的财产,我有权砸。 (案例来源:) 杜女士和于先生两人结婚后生有孩子,但后来因为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 双方各执一词,双方相互指责,都说对方有过错。 妻子杜女士发视频称,丈夫于先生有家暴行为,在家里打砸。 从杜女士发布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于先生提着榔头将家砸了个稀碎。 于先生提着榔头将家里的所有家电器都砸碎了,而且房子满目狼藉。 于先生的孩子哭着对于先生说,那是我的东西,请求于先生不要砸。但于先生却不管不顾,在孩子面前,将孩子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 面对杜女士的指责,于先生对记者回应说,双方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了,自己之所以砸东西,是多方面原因积压导致的。 于先生对记者说,房子是两人共同所有,自己砸家里的东西,是自己的权利,因为这些东西是自己的财产。 于先生指控杜女士非常狠心,冻结了自己的银行账户,而且还教坏孩子,让孩子远离自己,故意在孩子面前说自己坏话,说自己有钱却不给孩子生活费。 可于先生却说,就算自己银行卡被妻子冻结了,自己也向亲戚借钱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 双方在9月份就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还没有判决。 可于先生当着孩子和妻子的面,将双方共有的家砸了个稀巴烂,于先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于先生说,他砸的是自己的东西,有权砸,于先生的说法有道理吗? 1、于先生当着孩子的面砸东西,合适吗?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家庭成员之间也应当相互关怀。 就算杜女士和于先生感情不和了要离婚,但两人也是孩子的父母,应当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应当当面吵架,甚至将家砸了个稀巴烂。 于先生的做法非常不妥当,难怪孩子跟于先生离心离德。于先生说杜女士在孩子面前说坏话,可能是于先生平常的举止就让孩子失望透顶。 作为孩子的父亲,于先生是有义务教育好孩子的,可于先生的举止伤害了孩子,非常的不妥当,非常的不理智。 2、于先生手持榔头将家砸了个稀碎,合法吗? 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于先生手持榔头将家砸了个稀巴烂,虽然于先生说家里的财产是他的,但是房子是登记在他和杜女士名下的,杜女士对这个家也有所有权。 所以,于先生很有可能侵犯了杜女士的合法财产。 由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没有分割,于先生无差别的砸,很有可能侵犯了杜女士的合法财产,是违法的。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于先生的破坏力惊人,砸碎的东西价值肯定超过了万元。如果杜女士报警,于先生很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于先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很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于先生和杜女士还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家里的所有东西属于于先生和杜女士两人共同所有。于先生无差别的搞破坏,很有可能将杜女士的共有财产砸碎了。 所以如果杜女士报警,坚持要求追究于先生的法律责任,而经过评估,杜女士的财产损失又达到了5000元以上,那么于先生很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被判刑坐牢的。 既然没有感情了,那就好聚好散,于先生何必那么冲动呢?用榔头砸坏财物呢?现在主动权在杜女士那里了。(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正版不可不知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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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家包子铺被房东搬空了都没能够定入室偷窃罪或者侵害他人财物罪,老公砸自己的东西就定罪了,够奇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