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男子种了200亩西瓜,这天,一女子带着女儿,骑着电动车来偷了9个西瓜,

史涣评案 2024-09-24 21:03:28

河南鹤壁,男子种了200亩西瓜,这天,一女子带着女儿,骑着电动车来偷了9个西瓜,被男子发现追赶,骑电动车的女子因男子拉扯摔倒受伤,她们竟然报了警,民警认为9个西瓜也就20多块钱,母女俩是摘瓜不是偷,反而要求男子赔偿母女300元医药费,男子大哭:她来偷我的西瓜,我还要倒赔她300,还有说理的地方吗?以后遇到偷瓜的,就让她偷吧,真不敢管了。没想到媒体一介入,结局大反转。 (案例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庞学海坐在西瓜地头,气的直掉眼泪,西瓜再这样被偷下去,他和合伙人这一年全白忙活了。 可西瓜成熟了,眼瞅着要变成钱了,两家人全部出动看着西瓜,还是阻止不了村民们的偷瓜行为。 偷瓜的都猖狂到什么程度了,偷了瓜抱着就跑,根本追不上,即使报了警,因为一个瓜不值几个钱,都是说教一番,然后就不了了之。 偷瓜的一看,更是肆无忌惮了,竟然成群结队,开着车组团来偷。 大家商量好,如果被庞学海他们发现,就四散逃跑,偷瓜的人多,看瓜的人少,他们追不过来,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而且,他们也不敢一直追,否则人都跑出来追偷瓜的了,瓜田没人看守,别人也会趁虚而入,那样丢的更多。 还真被偷瓜的说到点子上了,因为瓜田200亩,太大了,庞学海和合伙种瓜的农户,两家加起来也没几个人,根本照顾不过来。 更可气的是,瓜田旁边就是玉米地,蹲在玉米地偷瓜,根本发现不了,那成了这些小偷们的天然掩护。 而且,因为大家都从玉米地过来偷瓜,里面被硬生生走出一条路。 这十里八村的,都没几家花钱买西瓜,想吃瓜了,就直接来庞学海地里偷,花钱那岂不是冤大头? 直到后来,这些偷瓜的胆子越来越大,竟然开着三轮车偷,一偷一车,开着就跑,气的庞学海捶胸顿足。 从把西瓜苗栽地里那一刻,庞学海和他的合伙人,两家起早贪黑在地里忙活,汗珠子落地上摔八瓣,累的腰酸背痛。 到头来,该丰收的时候,别人却坐享其成,乡里乡亲的,如果谁走到地头渴了,想吃个西瓜,庞学海二话不说就去给摘个又大又甜的。 可偷瓜的行为,他实在忍无可忍,那可是自己一年的心血,两家都指着这200亩西瓜养家糊口呢。 这天,庞学海刚到西瓜地头,就发现一群人,有的开三轮车,有的骑电动车来偷瓜,他大喝一声,偷瓜的撒丫子就跑。 其中,就有宋娟和女儿耿丽梅,母女俩骑着电动车,摘了9个瓜,一看庞学海来了,他们也启动车子准备开溜。 其他人早就跑没影了,因为她们摘的太多,再加上做贼心虚,开的慢了点,被怒火冲天追上来的庞学海一把抓住车把,母女俩一下子从车上摔了下来。 耿丽梅膝盖受伤,宋娟也擦破了皮,让人 大跌眼镜的是,母女俩竟然直接报了警。 更让庞学海无法接受的是,民警来了,说9个西瓜,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也就值20多元,案值太小。 所以,民警认定母女俩不是偷瓜是摘瓜,只教育了几句,竟然让庞学海赔偿母女俩300元医药费。 这可把庞学海气的不轻,自己的瓜被偷了,偷瓜的竟然还有理了,不但报了警,丢瓜的还要赔偿对方300元?这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说句不好听的,她们受伤活该,自己是正当防卫,凭啥给她们赔钱? 庞学海虽然给了钱,但心里憋屈呀,老实人逼急了,也想讨个说法,他直接联系了媒体,哭诉自己的遭遇。 奇怪的是,媒体一介入,涉事民警被停职,宋娟母女退回300元,相关部门的执法启动了监督机制,庞学海总算出了一口气。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宋娟母女构成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宋娟母女未经允许,私自摘庞学海种植的西瓜,且摘了9个,数量较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 虽然单个西瓜的价值不高,但盗窃行为并不以盗窃物的价值大小作为唯一认定标准,而是根据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来判断。 因此,宋娟母女的行为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2、庞学海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庞学海在发现宋娟母女偷瓜并准备逃离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赶并试图制止偷窃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3、民警处理有失公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民警在处理此案件时,仅因母女二人受伤便要求庞学海赔偿,这一处理结果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未能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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