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父亲,是恶魔!”重庆大足,男子盖房子欠了几万块钱,为了还债,他把注意打在2岁女儿身上,他花2000多元,给女儿买了19份保险,不到一个月时间,他就迫不及待的,把女儿塞进洗衣机里,导致她溺亡,然后在妻子面前,还装模作样人工呼吸进行抢救,全家人都以为这是一场意外,可警方却觉得不那么简单。 (案例来源:河北卫视《天下故事会》) 2012年1月的一天,正搂着儿子午睡的向洁,突然被丈夫的叫声惊醒。 她跑到洗衣房,发现丈夫王大光,正在给浑身湿漉漉的女儿妞妞做人工呼吸。 她这才知道,妞妞不小心掉进正在洗衣服的洗衣机,直接溺亡了。 向洁顿时眼前一黑,晕倒在地,醒来后,她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她聪明可爱的女儿,永远的离开了。 说起妞妞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她是向洁和前男友的孩子,两人分手后不久,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然后自己带。 生下妞妞后,向洁认识了王大光,他对向洁一见钟情,哪怕她带这个女儿,他也不介意。 被王大光的真心实意打动,在他一再保证,会对妞妞视如己出后,他们结为夫妻。 王大光为了娶向洁进门,花光积蓄盖了房子,虽然欠下几万外债,但他觉得自己还年轻,这点债不算啥。 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一年后,向洁怀孕,并给王大光生了个儿子。 向洁哪里知道,儿子出生后,王大光心理就发生了变化,再加上2岁的妞妞很调皮,不听王大光的话,让他对妞妞嫌弃不已,觉得她就是个累赘。 尤其是王大光找人看相,对方断定,妞妞长大后不会认他这个爸爸,让他心凉半截。 他觉得,自己这是替别人养孩子,羊肉贴不到狗身上,等妞妞长大了,没血缘关系一点都不亲,自己啥光都借不上她的。 因为儿子出生,花销大了,盖房子的外债一直没还上,王大光有点着急。 一天,一个朋友给他推销保险,他了解到了意外险,理赔金额很大,立马有了个注意。 他盯上了妞妞,觉得如果给她买了保险,将来妞妞意外身亡,自己得了一大笔保险金,那不但债还了,日子不愁啦,还解决掉一个负担。 他打定主意后,想方设法跟向洁要了2000元,直接给妞妞做了19份保险。 做完保险,刚过一个月,他就有点等不及了,看准时机,趁洗衣机里洗着衣服,向洁搂着儿子在午睡,他觉得此时不动手,还等什么呢? 于是,王大光抱起妞妞直接塞进洗衣机里溺死,还在妻子面前,装模作样的抢救。 心思简单的向洁,哪里知道枕边人这么可怕,全家人都相信了这是一场意外。 王大光第一时间没有报警,而是给保险公司打去电话,理赔员都不相信这是真的,怎么才做一个月保险,就出现了意外,这太蹊跷了吧。 然后,王大光才报了警,但他脸上一点没有痛失爱女的悲痛之情,反而一个劲的催促警方给他开具死亡证明,因为理赔要用。 警方可不相信这是一场意外,从妞妞的身高来看,她是不可能爬上比她还高的洗衣机的。 而且,如果洗衣机里点进去一个30斤左右的孩子,一定会停止转动,不会像王大光说的那样,妞妞没办法挣扎呼救,被水涡淹没。 当警方得知王大光不是妞妞的亲生父亲,还给她做了19份保险时,心里的怀疑加重,他作为嫌疑人被控制。 在警方的强烈攻势下,王大光对加害妞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承认,趁妻子熟睡,他把妞妞扔进洗衣机淹死。 真相揭晓,向洁悲痛欲绝,她一生就遇到两个男人,第一个男人抛弃了她,第二个男人害的她们母女阴阳两隔。 王大光虽然讨厌继女,但却深爱着向洁。他跪地乞求向洁的原谅,但她恨不得把这个凶狠的男人撕碎。 向洁带着儿子,回到了娘家,从此她要用下半辈子疗伤。 王大光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可怜的妞妞,她还没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就这样遭遇不测。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王大光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大光为了获取保险金以偿还债务,并摆脱他认为的“累赘”,故意将年仅2岁的女儿妞妞塞进洗衣机导致其溺亡。 这一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2、王大光还构成保险诈骗罪。 《刑法》第198条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王大光为妞妞购买了多份保险,并在短时间内故意制造妞妞的死亡事故,意图骗取保险金以偿还债务。 因此,王大光不仅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3、王大光被判处死缓。 《刑法》第61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在量刑时,法院考虑王大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他死刑缓期2年执行。 (人物均为化名) 刑法
这么残忍的男人应该马上处决
罪大恶极,应立即处决,留着此等恶人有何用。
老子服了你,你给我,我帮你养也行啊!给你十来个米也行啊!大了认你都可以。老子想要个女儿都想到命头了。
想起有个母猪燕志云,虐待死了自己五岁的亲女儿,才判刑七年,七年后出狱,又把女儿坟扒了,将女儿挫骨扬灰。。。。恨得人牙痒痒的!这不判死刑,还放她出来祸祸了小姑娘的坟,简直天理难容!
为啥要缓啊?,立即不行吗?
保险不仅沒能保佑孩子健康成长,反而成了促使孩子夭亡的催化剂。无畏布施得健康长寿,法布施得聪明智慧,财布施得财富。
为什么不死刑
未成年不不允许买保额高的保险
孩子这么无辜!又是骗保!这个比杀人犯毒辣10倍!竟然能缓?没天理啊!
死刑立即执行才对,哪个法官判的
靠,怎么下得去手的?十来万又不是很多债
为什么缓刑,直接枪毙,畜牲,
为什么不立即执行。这已是故意杀人罪,极其恶劣。
杀小孩都死才对
除了这个畜生男人,还有那个给他算命的也应该被判刑,如果不是他说女孩以后不和这个继父亲,小女孩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这种人为什么不判死型
这种人不用缓期了,直接枪毙,你想想一个二岁的孩子都下得了手去杀她,你们说这种人还留他吃饭饮酒吗?
保险买再多只能有一份理赔
这个女的怎么找了一个恶魔,你个渣男也太坏了,把一个好好的闺女给害死了,真是人渣,这样的人渣,为了骗保险,什么事都敢做得出来,这样的人不枪毙,天理难容,太坏了,
人傻心狠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女人带有子女改嫁,结果会是这个样子的。
恶兽之罪应领极刑!
毫无人性,罪该万死!!!
女儿亲父为啥没出现?
这么可爱的女儿,百万也不舍得啊!
禽兽不如,立即死刑!
报应来得如此之快
没有人太可怕了一定要死刑才对起死去的孩子
为什么都愿意替别人养女儿,就是不愿意替别人养儿子
死缓会被枪毙吗?
这得吃多少黑钱才能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