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屁 股拔毛成功!”内蒙古,女子开了家做月子餐的店。因为忙不过来,想招一个勤杂工,她就用 A4纸,打印了一个招聘广告,贴在了店面的玻璃上,没想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她影响市容,要罚她200-1000元,女子不服,崩溃大哭:我为啥要接受处罚?我影响到谁了?相关部门回复亮了,结局出乎意料。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凌玲发现,专门为新妈妈们提供精心烹制的月子餐,很有市场。 所以,有头脑又有魄力的她决定,开一家店,名字就叫“妈妈来了月子餐”。 凌玲可不是头脑一热蛮干,她做了一番市场调研,验证自己的大方向是没错的,能否成功,就看自己怎么努力了。 说干就干,凌玲从选址到装修,都是亲力亲为。 凌玲的月子餐店虽然不大,但她选的食材好,也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凭借着口碑相传,生意日渐红火。 随着订单量的增加,她渐渐感到力不从心,一个人打理店铺实在太过辛苦。 于是,凌玲决定招聘一名勤杂工,帮忙分担一些日常摘菜洗菜的杂活,自己能轻松点。 她只是简单地用A4纸,打印了一份招聘广告,内容简单明了,写了薪资待遇,还有自己的电话。 她对勤杂工也没啥要求,只要手脚勤快,眼里有活,不偷奸耍滑就行。 那天清晨,阳光正好,凌玲把A4纸贴在了店铺的玻璃门上,心里盘算着,希望很快就能找到合适的人手。 可她没等来应聘的人,却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给招来了。 几个身着制服的人,出现在了凌玲的店前,目光落在了那张A4纸上。 凌玲见状,连忙走出店门,心里犯嘀咕,自己贴个招聘信息而已,难道不让。 但她还是以礼相待。“请问有啥事吗?” 工作人员指了指玻璃上的招聘信息:“根据城市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张贴广告,属于违规行为,需要接受200-1000元的处罚。” 凌玲一听,立马懵圈,她赶紧解释:“我…我只是想找个人帮忙,这也会影响市容吗?我影响到谁了?我为啥要接受处罚?”她 她眼泪汪汪,声音直抖,她感觉很委屈,更是不理解。 面对凌玲的质疑,工作人员坚持说:“规定是这样的,我们也是按章办事。” 凌玲听着,眼泪终于忍不住滑落,她哽咽着说:“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我的店开张没几天,满打满算也没挣几个钱,我知道了,把招聘撕下来不就行了吗,就别罚款了吧?” 可工作人员还是坚持要罚款,凌玲彻底绷不住了,从筹备开店到现在,她神经一直紧绷,就怕来个节外生枝。 可她无论咋小心,还是出问题了,但她做梦都没想到,问题会出在她贴的招聘启示上。 罚款虽然不多,但她心里憋屈呀,她并不知道,玻璃窗不能贴招聘信息,而不是明知故犯。 既然这属于违规,不知者无罪,口头警告一下就可以了,下不为例为啥要罚款呢? 要知道,这笔罚款,够她做多少份月子餐才能挣回来呀? 她现在成本还有很大一截没收回来,初期为了宣传,都是赔本赚吆喝,根本没啥利润。 怎么自己干点事那么难呢?现在大家都活的很不易,就不能高抬贵手吗? 凌玲委屈的拍视频发布网络,她边拍边哭,诉说自己的委屈。 相关部门很重视,立马做出回应:因商户不了解相关规定,改罚款为警告。 很快,工作人员上门了,告诉凌玲。正常每一个商户,会下发一个门前五包,而凌玲漏发了,鉴于凌玲不知道,他们把罚款改为警告,下不为例。 工作人员态度明显温和了:“女士。你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确实,我们在执行规定时,没有充分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给您带来了困扰,这是我们的工作不到位。” 工作人员顿了顿,接着说,“考虑到您是无心之举,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决定改罚款为警告,希望您以后能注意相关规定,合规经营。” 凌玲听到这话,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撤销对凌玲的处罚,改为警告有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33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凌玲的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且其张贴招聘信息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属于情节轻微。 同时,考虑到凌玲并不了解相关规定,主观上并无过错,根据该条款,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而是进行教育。 2、凌玲在玻璃窗上张贴招聘信息,确实违反规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7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而凌玲的行为并未对此造成显著影响。 因此,在适用该条例时,应考虑到实际情况,避免过度执法。 3、罚款不起目的。 《行政强制法》第5条:“行政强制的实施,应当适当。 通过警告和教育,既达到了行政管理目的,又保障了凌玲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行政诉讼法
“老虎屁股拔毛成功!”内蒙古,女子开了家做月子餐的店。因为忙不过来,想招一个勤
史涣评案
2024-09-19 12: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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