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男子把车停在自家车位上,出差回来后,发现车子竟然凭空消失了。最后,经

大博而化易 2024-06-12 22:36:57

广西南宁,一男子把车停在自家车位上,出差回来后,发现车子竟然凭空消失了。最后,经过一番调查,才得知自己的车子被物业给清理了。

男子薛某和哥哥在同一个小区购买了房子,两家住的很近,既是兄弟又是近邻,彼此之间能够互相照应。

薛某的哥哥买了一个子母车位,登记在自己名下。薛某的车子小,也经常不开,为了省钱,就把车子经常停在哥哥的车位里面,也不耽误哥哥出行。薛某哥哥也没计较,就让弟弟一直停着,但是哥哥的车子一直停在外面,也不影响出行。

这天,公司安排薛某去出差了,这次出差时间有点长,薛某一走就是一个月。

然而,一个月出差回来后,薛某去车位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车子竟然消失了。薛某非常纳闷,自己停在自家车位上,也不影响交通,怎么车子就不见了呢?自己的车子不是新车,也不是豪车,谁会偷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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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薛某先去找自己的哥哥询问。哥哥表示,自己一直没注意,车子啥时候不在的都不知道。

薛某感觉很奇怪,于是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民警到来后,了解了情况以后,就对附近的监控进行查询。经过几天的努力,民警发现,原来是物业公司叫拖车把薛某的车子给拖走了。

民警和薛某来到物业,询问为什么拖走车子。物业看到民警到来,赶紧推卸责任,表示:物业公司和某再生资源公司有协议,让该公司帮忙清理乱停乱放的车辆,并进行保管,他们的工作都是严格按照流程来的。至于薛某的车子,得问问拖车司机,物业对此也不清楚。

然而,找到该司机以后,司机表示:当初物业让把僵尸车统一清理掉,并进行拆解回收,薛某的车已经拆解处理,共获得3000元。这事也是按照物业和回收公司的指示干的,不是司机个人意思。

原来,薛某的车因为很少开,一直停在车位上,物业经过核对,发现薛某登记的行驶证信息和所停车位信息不一致,而且霸占别人车位1年多以上,所以被物业公司当做僵尸车。而且,物业公司清理前还对该车贴了告示,但是薛某出差并没有看到。

那么,薛某的车子到底该找谁?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车子被误清理,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薛某的车子因为长期不动,而停靠在哥哥的车位里,被物业误以为是僵尸车,霸占了别人的车位,所以对其进行了清理。虽然是一场误会,但是,误会也是过错,所以物业公司无论如何都是免不了侵权责任的。

当然,本案中,薛某的车子和车位信息不符,也没有看到物业贴的告示,所以,薛某也有一定的过错,但是大部分赔偿责任肯定在物业公司,薛某承担一小部分。

2、物业要求让薛某找拖车司机理赔,合适吗?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中,薛某的车子被清理掉,虽然是拖车司机执行的,但是拖车司机也是按照物业和回收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拖车司机是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的侵权责任也应该是回收公司的和物业公司的责任。所以,归根结底,还是物业公司的过错。

3、那么,物业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呢?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本案中,虽然拖车司机把薛某的车子拆解回收得到3000元,物业公司不能按照得到的3000元对薛某进行赔偿。而是应该按照薛某车子损失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种计算下来,肯定不止3000元。

4、物业公司虽然清理了薛某的车子,但并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有毁坏财物的主观故意。本案中,物业公司知道薛某的车子经常不动,而且车子和车位信息不一致,也符合物业公司清理僵尸车的依据,很容易让公司发生误解。而且物业公司也贴了告示,但是薛某出差没有看到,所以物业公司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只有民事责任。

目前,薛某车辆的赔偿还在进一步协商中,让我们期待赔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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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阅读:9282
评论列表
  • 2024-06-14 12:10

    把物业办公室拆了 钢筋弄出来卖了, 最后赔偿钢筋的钱就好了

    八桂男儿 回复:
    别在这里顺法盲话误导别人,不追究你报假信息来备案的罪就已经很法外开恩了,一但闹大了这点你也得进去!
  • 2024-06-15 15:24

    停车位里面,物业无权清除。清理垃圾僵卩车,是指停在公共空间或车位,长期不使用且两次告知后无人主张权力的车

  • 安安 50
    2024-06-14 15:00

    瞎扯淡,瞎编的,没人投诉肯定是业主自己的车了,物业才不会管这事。

    AMX 13 90 回复:
    你是没见过瞎折腾的人
  • 海浪 49
    2024-06-15 16:22

    私人车位,物业故意的。我这有人疫情走了,摩托被人偷了零件,物业几次去业主家,业主说没心情处理,随便。物业都不敢清,公共车住,超一年找不到人,清。

  • 2024-06-15 07:30

    是谁发明了物业这种垃圾

  • 2024-06-14 10:54

    粗暴

  • 呆槑 23
    2024-06-15 13:32

    物业公司就是最大的弊端,房子不是他们出钱建的,有东西坏了也是找业主出钱,它们只收钱,

    呆槑 回复:
    我们老家哪里的就是只收钱,就一个走廊灯坏了都没人修,它们说叫我们拿钱修,房价那里都下跌了,和有没有物业是没有关系的
    独木 回复:
    物业有好有坏,住户也如此。没有物业的小区,一般来说这个小区住户素质差。
  • 2024-06-15 08:32

    停在车位里,不问业主就敢拉走?

  • 2024-06-14 22:13

    物业公司不会查车主的电话号码吗?肯定是故意的,应该受到刑事处法

  • 叶少 13
    2024-06-15 03:10

    我买了车位,你物业还规定了我只能停什么车?客家占地主?妹仔大过主人婆?我买了房你还有权管理我让谁住不让谁住?还强行干预?僵尸车也是我家车位上的僵尸,不偷不抢的怎么了?搞清楚,就不应该叫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叫物业服务公司,还当自己真有管理客户资产的权利了?

  • 2024-06-14 10:42

    车上没有电话号码吗?打一下确定一下会死吗?

    心在远方 回复:
    法律没规定车上要留电话,不过车管所会留电话
  • M 2815 11
    2024-06-15 20:53

    地摊文

  • 2024-06-15 21:36

    物业赔、你多大的权力,车位都是你的吗?一厢情愿地认为僵尸车、就是你的错,工作人员就该核实信息,确认一下车主。工作不到位负全责。

  • 2024-06-18 17:42

    如果车位车主投诉,那可以,人家车位车主都没发生,你私自处理就是盗窃,

  • 2024-06-16 17:43

    90%物业公司不能说都涉黑,也在边缘排徊了。

  • 2024-06-15 16:07

    很多汽车不是车位业主的名字的,僵尸自行车可能清理,物业是不可能清理汽车的,傻子是不能当物业的。

    用户49xxx78 回复:
    就是,占的是私家车位,主要车位的主人不出声
  • 2024-06-15 14:53

    继续编

  • 999 5
    2024-06-15 17:59

    车位主人都不投诉会是占用别人车位?

  • 2024-06-16 21:42

    物业全责!私家车位主人没投诉,你凭什么去清理,再说清理之前又没有通l知车位主人!

  • 2024-06-16 18:41

  • 2024-06-17 17:02

    车子不是业主财产?物业有权处理?谁给的权利

  • 2024-06-18 16:33

    无妄之灾,车主人无责。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处理私人车位上的物品。

  • 2024-06-19 11:27

    Al垃圾!

  • 2024-06-17 20:38

    停在有主车位上的车,车位主人不说,物业那里来的权力去定位是什么车

  • 2024-06-16 16:54

    看你咆哮嗷呜

  • 2024-06-16 02:09

    买了车位,每辆车都留车主的联系电话。物业的讲法扯蛋,找律师启诉,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 2024-06-17 10:57

    物业有什么资格拖别人的车?业主们请你们来看门不是让你们来乱搞的。

  • 2024-06-18 09:39

    应当赔全新车。

  • 2024-06-17 08:45

    停在车位上没车位所有人举报物业才懒得管。

  • 2024-06-18 09:36

    现在不用ai就不会写文章了吧?[滑稽笑]

  • 2024-06-17 12:07

    [抠鼻]哪有这样的物业告诉我,我想换新车了

  • 2024-06-17 11:22

    这不是盗窃吗?

  • 2024-06-17 08:20

    假人假事

  • 2024-06-17 11:53

    不会打电话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