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末年,浙江乌程有个姓汪的老农,因女儿即将出嫁,特地带着些银圆起早到县城购办

扫雪烹茶说书 2024-03-11 09:54:42

清光绪末年,浙江乌程有个姓汪的老农,因女儿即将出嫁,特地带着些银圆起早到县城购办嫁妆。 一进城,他便觉得饥饿难耐,便到一家点心店买了一碗汤圆充饥。因为兜里没有零钱,他请求老板先记个账,等会儿就来还钱。 老板却说本店小本小利,不肯赊欠。老农是个诚实人,就摸出一枚银圆作抵押,言明等会儿办完事就来结账。 岂料,当老农办完事拿铜钱赎银圆时,店主居然翻脸不认账,气得老农泪水横流。 路人见他挺可怜,就叫他去请教城里有名的讼师赵某。赵某见他老实巴交,深表同情,说:“这里是乌程县,你去打官司必输,如果到归安县郑青天那儿去倒是有打赢的希望,但要挨几十下鞭笞。” 赵某悄悄地如此这般指导了一番,还代写了一张状纸。老农破涕为笑,感激不尽。 老农火速赶往邻县归安城,候在县衙门前。正巧县令郑裕国打道回府,老农冲上前去大喊:“小民要告状!” 郑县令见有人胆敢冲撞仪卫,怒喝左右拿下。老农大声叫道:“小人是乌程人,大人乃归安县令,不应当责罚我。” 郑县令脸色一沉,说道:“天下官管天下百姓,事情犯在我手,岂能放过你?” 衙役将老农夹进大堂,打了二十板。打完之后,老农当堂递上诉状。郑县令一瞧,说道:“这件事发生在乌程,你应当到乌程县衙门告状,岂有跨界告状之理!” 老农笑笑说:“大人刚才不是说,天下官管天下百姓吗?” 郑县令听罢,不禁莞尔,说道:“哈哈,看来本官今朝中了你这个老实人的圈套了,姑且为你审理此案。” 让归安县衙受理此案,是赵讼师为老农设计的“圈套”,而郑县令其实是中了赵讼师的“圈套”。 赵讼师的“圈套”实际上是运用了逻辑学中的同一性原理。 同一性原理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概念或判断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性,尤其在反复使用同一概念或判断时,必须自始至终保持同一。 我们平时所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能出尔反尔”“不能反悔”“说话要算数”等就体现了逻辑学中同一性原理的要求。 郑县令说的“天下官管天下百姓”这句话是要算数的,所以只得受理汪老汉的诉状。 郑裕国县令掷下签牌,将乌程县城里那个卖汤圆的店主传唤到堂前讯问。店主连连喊冤,声称自己没有侵吞老汉的银圆。 郑县令见店主拒不承认,也不强逼,只是命令将店主暂留县衙候审。同时,他暗地里派了一名差役到乌程县那家卖汤圆的小店调查。 差役对店主妻子说:“你丈夫已经招供了,如果快点将那枚银圆缴上去,便可免去一顿打。”店主妻子不知有诈,十分慌张,说:“这个该死的,我劝他不要干这种昧良心的事,就是不听,出了事,急煞人。”说完,就将那枚银圆交给差役。 银圆找回来了,但汪老汉是否会诬告好人呢?县令又设下一计考察汪老汉。他对老汉说:“店主一再不承认,看来,你那枚银圆是在别处丢失的。我也不能滥用刑罚,屈打成招。这样吧,不如本官给你一枚。” 老汉说:“既然大人断不清此案,小人怎能不明不白接受大人的恩赏呢?不能要!” 郑县令大怒道:“汪老汉,给你银圆不要,你到底想干什么?”说罢,随手掷下银圆两枚,其中有一枚是从店主妻子手中取回的,叫汪老汉任取其一。 老汉往地上一瞧,双眼突然一亮,用手指着其中一枚银圆说:“这枚银圆正是小人乃小女的聘金,上有双喜朱字。” 县令连忙笑道:“果真不错,这下可算物归原主了。”店主认罪,案情大白。 在这起民事案件中,汪老汉申诉:一枚银圆被侵吞了。店主申辩:一枚银圆没有被侵吞。 “一枚银圆被侵吞”和“一枚银圆没有被侵吞”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互相矛盾的两个判断,其中必定有一个是真的,另一个是假的。 郑县令掷在地上的两枚银圆,其中一枚是店主妻子上缴的,是汪老汉说的有双喜朱字的那枚。这就充分地说明了汪老汉“一枚银圆被侵吞”是真的,而店主申辩“一枚银圆没有被侵吞”是假的,店主是在耍赖。 真相大白,店主只好不停地打自己的嘴巴,惶恐地说:“小人该死,小人有罪,悔不该贪这昧心钱财,干下这丢人现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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