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庭审,4名被告人,集体翻供。
曾某不认罪,称自己未参与抢孩子,介绍买家,在包养协议上签字,是因为和买家关系好。
吕某则称,自己只是进去抱走孩子,曾某和王某与孩子爷爷奶奶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清楚。
王某虽然认罪,但否认拿撬棍威胁孩子奶奶。还称没参与预谋,当天喝了酒,拉到地方才知道抢孩子。
而与被拐儿童姜家同村的袁某,当庭不认罪。说是被利用了,根本不知情。
我说三点:
第一,当庭翻供,也不奇怪。毕竟,他们都是老油条。在本案被捕之前,他们都有案底。入室抢婴的三人,都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其中还有2人犯过强奸罪及逃脱罪,被判刑期累计最长的王某,刑期达23年。
换句话说,他们经验多,心理素质强,脸皮厚。像那个袁某,你被利用了么,你十几年来一只装着不知道。
第二,入室抢婴,现在看目的是婴儿盗卖,尽管罪恶深重,被拐儿童一生的不幸和创伤;失子家庭,近二十年的寻子之痛,但可能难以极刑。
按照法律规定,拐卖儿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其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就是
考虑他们的性质,可能无法极刑。但真不敢想象,被拐儿童和失子家庭未来该怎么面对这些罪恶,尤其是同村的。
第三,需要值得追问的是,他们是不是还有别的犯罪?像曾某,因为偷牛被通缉,一边被通缉,一边又去入室抢婴,而且他们在2007年、2013年被刑罚时,都没有交代这一入室抢婴案,那么会交代别的案子吗?
还有就是,不知道现在的农村怎么样,这种无恶不作之人,过去都是农村土匪一样的人物,现在还有吗?
美丽人生
不知道哪个律师帮他们出的馊主意!直接枪毙吧!
怕河蟹
问了deepseek,直接入室抢孩子的曾,王,吕有很大可能死刑,同村袁大概率判重刑,死刑概率较小。
十字路口
这时候觉得大记忆恢复术也有存在的意义!
F!y
四个都判死刑,就没有什么轻重之分了。
用户10xxx69
本来认罪十年可以出来,现在看非死不可,至少无期。看来是都活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