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男子负责接送客户,他提前10分钟来到目的地,可一阵肚子疼,他就跑去上厕所,结果漏接了客户的5个电话,导致公司损失21,550元,于是公司就要求他赔偿这笔钱,网友:真是太难了,上个厕所几个月的工资都没了。
2015年的4月份,钟先生成为了一名接送客户的司机,这份工作虽然轻松,但需要很准时,容不得半点迟到早退。
如果因为迟到或者早退,给公司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就麻烦了,不但要给公司赔偿,还得给用人单位赔偿,且赔偿金额在2000元以上,还有可能会被辞退。
不过钟先生当时并不理解这个意思,只觉得作为一名司机,准时到达接送顾客是很正常的要求,他一直以来也是一个很守时的司机,所以他并不担心这个条件。
他也挺喜欢这份工作的,可没想到只是因为上了个厕所,他差点白干了几个月。
这件事发生在2016年9月21日,当时钟先生又接到了任务,他需要10:30到目的地去接顾客。
那天一大早,钟先生早早就准备好了所有的东西,并且规划好路线,然后提前了一点时间赶去目的地,他到达目的地,还有10分钟才到顾客上车的时间。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接顾客的地点,那个门口是不可以停车的,他就将车停到了路边,然后就坐在车上静静等待。
却不料这个时候,他感到肚子一阵疼痛,突然就非常想上厕所,他难以忍受,他看了看时间,还有10分钟那么长,又看了一下四周,公厕就在前面。
他想着来回奔跑,也就两三分钟,然后他就没考虑这么多,就跑向了厕所。
这一次他可能是吃坏肚子了,上厕所的时间有点长,不过他并没有意识到时间过得这么快,等他上完厕所,看了一下时间,这才吓了他一大跳,他竟然用了6分钟。 还有4分钟就到顾客上车的时间了,他匆匆忙忙地赶来,然后准备打电话给顾客。
结果这个时候他看了一下通话记录,竟然有11个未接电话,其中有5个是客人打来的,有6个是车辆调度员打来的。
他吓了一大跳,马上意识到事情严重了,就赶紧联系客人和调度员,结果发现客人已经自己打车走了。
既然客人已经走了,钟先生也只好开着空车回公司。
钟先生只当是这一次没有完成任务,是小事一桩,却没料到,因为这件事情,公司告诉他,客人投诉了,导致公司绩效扣罚了11,550元,另外也被罚款了1万元,所以这21,550元由钟先生来承担。
看到这个处罚,钟先生更是吓了一大跳,他没想到自己上了个厕所,后果如此严重,仅仅是6分钟的时间就要赔这么多钱,这也太严重了。
早知道上个厕所要罚这么多钱,他肯定不会去上这个厕所,更不会来上这个班。
仅仅只是因为上一个厕所,就白干几个月的工资,这样的工作真是让他难以承受。
但是钟先生很不服,认为自己只是上了个厕所,又没有到规定的时间,他是无意的,因为当天他的手机正好是调静音,他是没听到电话,才错过接客人的电话的,他并不是故意的。
但公司认为这就是他的过失造成的,所以这笔钱就应当由钟先生来承担。
那么钟先生是否应当承担这一这个费用呢?
公司认为钟先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钟先生没有接到顾客,没有接电话,钟先生确实存在过失,确实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但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钟先生当天是提前到目的地的,并且上厕所并非故意,也不属于重大过失,因此法院认为,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但公司不服,依然要求钟先生赔偿,所以他们提起了上诉。
公司依然以钟先生存在工作失误而要求赔偿。一审法院认为,钟先生把手机调为静音,确实存在疏忽大意,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所以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院二审法院认为钟先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法院判决钟先生需要向公司赔偿损失2000元。
那么你认为钟先生需要赔偿吗?(来源:大风新闻-202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