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跑网约车,签了1年合同,半年后,男子一觉醒来,车被公司拖走,10000元押金只退给他957块钱,男子一看扣了9000多,也不知扣的是啥钱?他找公司讨说法,公司说他违约了,给他算了一笔账,男子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2024年6月29号,刘先生家里出了点事,他需要用钱,为了能快点赚到钱,他打算跑网约车。
于是,他找了一家网约车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开始租车去跑网约车。
没想到,刘先生跑了半年后,一天中午,他在家午休,等他起来出去的时候,却发现他租的车被网约车公司给拖走了。
刘先生很郁闷,自己才跑了半年,钱没赚多少,车竟然被拖走了,合同还没到期呢,可接下的事情让他更加恼火了。
原来,刘先生在这期间跑网约车时,出了一个小事故,修车需要时间,他有一个星期没有跑车。
因为没跑车也没有收入,刘先生还拖欠了公司2000块钱的车租。
在2024年11月29号,网约车公司和刘先生解除了合同。
刘先生只跑了半年,公司就不让他跑了,他也失去了这份工作,对此他也无可奈何。
一转眼到了2025年3月份,网约车公司才将押金退给刘先生。
当看到退回的押金后,刘先生简直无法接受,1万块钱的押金,公司只退给他957块钱。
刘先生想不通,为什么扣除他9000多的押金,到底扣的什么钱?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告诉他,让他觉得这钱扣的十分莫名其妙。
刘先生觉得公司竟然打马虎眼,不能公司想扣多少就是扣多少钱啊,起码要说明白,扣的到底是哪一项?
为了整明白这件事,也为了知道自己这9000多块钱是什么原由被扣,刘先生找来记者,准备一起去找网约车公司弄个明白。
刘先生说,正规合理的扣款,我肯定认,如果,不合理的话,必须要给自己一个说法。
到了网约车公司,刘先生主动提出要看一看押金的明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此事中,刘先生与网约车签订租车合同时,有权知悉合同中所有条款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
所以,网约车扣除刘先生押金9000多元,刘先生有权要求网约车公司提供押金扣除的明细,并了解具体扣除的原因。
网约车工作人员表示,之前跟刘先生沟通过了,没有问题的。
那么,那9000块钱扣在哪里了呢?
工作人员说,是刘先生在跑车期间发生了大事故,有15%的车损交给4S店了,还有刘先生在退车期间,违章不处理。
刘先生有不同看法,当时是公司把车拖走的,不是自己退车的,自己也没法处理这事啊。
但是,工作人员又说,刘先生在开车的期间他欠了租金,而且,还给他发过退车通知函。
对此,工作人员拿出微信聊天记录,当时刘先生说确定不干了,对于违章处理,刘先生也说没钱处理了。
随后,工作人员给刘先生算了一笔账。
第一,扣除15%事故罚金915元。
第二,刘先生有6项违章是830元。
第三,换电费39.82元。
第四,刘先生账户结余负数,欠款3355.6元,车租违约金3898.06元。
最后,一共是9038.48元。
对于这个结果,刘先生还是有他的疑问的,他问对方,车辆折旧金你们扣了多少?
工作人员回答说,是900多。
刘先生有些气愤,质问对方凭啥扣这个钱?
工作人员表示,合同上面有相关条款,而且,是刘先生签过字的。
因为刘先生定损金额已经超过两千了,也就是说,两千加上超过部分乘以15%。
刘先生听明白后,表示这个他认可。
可是,刘先生觉得自己修车的时候,为什么要扣一星期车租呢?
对方表示,是刘先生出的是全责事故,不是无责事故,违约金是剩余租金的20%。
随后,工作人员出示了合同,合同条款上面明确写着违约金计算方式,最高是4000元,所以,扣除他3898.06元。
刘先生说当时签合同时,公司也没告诉他会扣违约金的事。
工作人员表示签合同时相关的已经告诉过他了,现在他这么说,那又该怎么证明?
此事中,网约车公司扣除刘先生9000多元押金,是基于合同条款以及刘先生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刘先生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如拖欠车租、违章不处理等,而且,合同中也明确约定此类违约的情况下可以扣除押金。
那么,网约车公司扣除押金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前提是公司要有充分的证据,扣款金额也要合理。
如果说,公司无法证明他们扣除押金的合理性,或者扣除的金额过高,刘先生则有权要求对方退还。
最后,刘先生无奈的说,对方找的相关依据都是规划好了的,自己没赚到钱,还赔了一万多,以后再也不开网约车了。
信源:都市报道—2025-3-11《押金扣九千,违约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