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通知公司宣布全员不同程度降薪,员工是否可以“侵害我的合法权益”为由拒绝,并要求公司支付自己“被降薪”这段时间的工资差额?看法院怎么判的,大家心里也就有底了... 汤某男为某公司员工。2024年,公司因经营困难向全体员工发出了《关于降低薪酬共度时艰的通知》,告知公司将对全员实行不同程度的降薪。汤某的月工资亦从10200元降至8500元。 被降薪5个月后,汤某认为“全员降薪”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公司按自己降薪前的10200元的标准补差额8500元。 本案后经经仲裁,法院审理,均裁决公司降薪合法,无需支付汤某降薪前后工资差额(案例来源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在法院判决说理中,小编提取了4个非常的关键点供大家分享: 一、公司所称的“经营困难”系客观事实; 二、公司公布的全员降薪方案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且进行了公示告知; 三、公司对于员工降薪的幅度要“合理”,不能对员工的基本生活产生过大影响; 四、公司降薪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简言之,如果公司的全员降薪符合上述4点,那么这个集体降薪那就是合法的[泪奔]
环环相扣!蛇家为什么不签字转移监护权?汪小菲为什么不出席今天的庭审?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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