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男子骑车差点被风筝线割喉,他对放风筝的人说:“你们看着点,这样太危险了。”对方反驳道:“我的风筝线先在这里,你人后过来,你又怎么不看着点?” 素材来源于:法直播 陈伟骑着摩托车正要回家,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勾住了自己的挡风被,于是马上停了下来。 结果发现勾住挡风被的是风筝线,他正要去弄开的时候,风筝线又一下弹上来,差一点割到他的喉咙。 陈伟赶紧把头朝后一仰,才避免了受伤。这时,他大声吼道:“你们在干嘛啊?差一点弄伤我了,还把我的东西给弄坏了,你们怎么不看着点呀?” 可以看出,陈伟确实被吓到了。要知道他骑的是摩托车,速度也很快,风筝线又很细,在这样的环境当中很难看清楚。如果他一股脑儿地冲过去,被风筝线割到,那后果不堪设想。 这时,放风筝的李刚走过来,并没有向陈伟道歉,而是直接说道:“你不要喊,好好说话不行吗?” 陈伟委屈巴巴地说:“这里来往的行人那么多,你们在这里放风筝合适吗?” 对方反问道:“怎么就不合适了?路的两旁那么大的草坪,本来就是供大家在这里休息玩乐的,自己在这里放风筝怎么着了?” 确实,两边有很大的草坪,而且周末也有很多人开车过来游玩,所以旁边就有很多小摊贩投其所好,卖起了风筝。 不过在草坪上放风筝也没关系,关键是李刚并没有在大草坪上,而是横跨马路放风筝,这就不行了。 他的风筝在另外一个大草坪的上空,而他的人却站在这边大草坪,所以风筝线自然就要横跨公路。 当时线拉得有点长,就沉了下来,因此陈伟在骑摩托车的时候才被沉下来的风筝线给刮到了。 因此,陈伟据理力争地说:“你放风筝可以,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你看你的线都横跨在公路上了,这样合适吗?能没有危险吗?一旦弄伤了人怎么办?” 李刚听了后也很生气,直接来了一句:“我的线先在这里,你后来的,你好好说话,喊什么喊?” 另一个人听到他们的争论,生怕他们吵起来,所以赶紧过来说:“大家都不要责怪了,谁都不是故意的,和气生财,大家都注意一点就行了。” 陈伟继续表达自己的观点,说:“我是让你们看着点,以免真正出现意外,到时候谁都不好过。” 李刚听到后,心里很是不舒服,说:“快走吧,快走吧,不要挡在这儿,挡到我们放风筝了。” 陈伟看到李刚一点悔意都没有,于是也有点生气,直接把这一幕发布了出来,让大家来评评理,看看李刚的这种行为到底该不该批判?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李刚等人将风筝线横跨公路的行为,已构成对道路通行安全的妨碍,属于违法行为。若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先有风筝线,后有人通行的抗辩不成立。
该理由不成立。法律强调“危险制造者担责”原则,李刚作为风筝线的管理者,有义务确保其行为不危及他人安全。即使其先占用道路,也不能免除对后续通行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3、陈伟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若车辆损坏或身体受伤,陈伟可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主张财产损失、医疗费等赔偿。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失,其因受惊吓产生的合理费用,也可能被法院支持。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