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经闺蜜介绍,在酒吧认识了一位男模。这名男模能说会道,把女子哄得十分开心。于是女子在3个月不到的时间,陆续在男模身上花了450万元,可这些钱都是来自于公司。公司管理层察觉异常后,果断报了警,后女子因涉嫌盗窃罪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封面新闻) 43岁女子周某是某公司的一名财务,每个月有6000多的工资,再加上丈夫的工资,一家三口人原本生活得十分滋润。 可自从母亲生病后,周某的家庭就遭遇了大变故。为了给母亲治病,周某花光了家中的积蓄,这让公婆颇有微词,认为既然治不好的病,为何还要浪费钱? 但是母亲对周某来说,无疑是除了丈夫外最重要的人。因为周某从小到大,只有母亲最宠她,从来舍不得打骂,所以即便倾家荡产,她也要为母亲多延续几天的生命。 然而母亲最终还是走了,这让周某悲痛欲绝。在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后,丈夫就去了外地工作,基本上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而因为周某为母亲治病花光钱一事,公婆对周某十分不满,平时就净给周某使脸色。 周某这时候正需要人安慰,可现实的残酷让她无法适应,所以她开始在网上寻求宽慰。 有多名男主播在得知周某的情况后,纷纷一口一个姐姐,叫得特别亲切,使得周某的心得到了宽慰,她也用打赏回报了那些男主播。 可家中本来就没了积蓄,周某却成百上千的打赏,甚至还贷款打赏,这让家中负债累累。周某的丈夫得知后,气得和周某离了婚,这让周某再次遭受打击。 之后,周某盯上了自己的公司,她利用财务的身份,多次将公司客户的支付款项转入了自己名下,随后用这些钱还了贷款,并继续打赏男主播来发泄一通。 周某的闺蜜得知此事后,就带着周某去酒吧发泄,并表示与其打赏那些只会说好听话的男主播,不如找个现实的,反正现在已经离婚了。 周某想想也对,于是在闺蜜的介绍下,结识了酒吧的一位1米8几的帅气男模。 随后,周某与男模频繁约会,周某出手也十分大方,男模身上穿的,平时用的,都是周某买的。 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周某就在男模身上花了450万余元。 然而公司管理层还是发现了财务异常,于是报了警。警方经调查后,认为周某最有嫌疑,于是对周某进行了审讯。 周某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也没有隐瞒,如实将自己如何从公司捞钱的方法全部供述了出来。 后警方以周某涉嫌盗窃罪,对周某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1、周某明明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司的财产,应该是挪用公款罪或职务侵占罪才对,为何警方却认定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也就是说,挪用公款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周某仅仅是一家普通公司的职员,所以不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也就不符合挪用公款的定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职务侵占罪,其实在司法实践中还有窃取型的职务侵占之分。 也就是说,周某的行为虽然看起来像盗窃,但因为其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之便,故应当按照职务侵占来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周某挪用了450万的公司财物,这显然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因此,周某的行为更确切的来讲,更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性,她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警方虽然认定周某涉嫌盗窃罪,但只有法院的最终判决才作数。 2、周某工资就6000一个月,她没钱还会怎么办?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由此可见,如果周某拿不出钱来赔偿,那自然是无法获得从轻量刑机会的。 此外,《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或挥霍的,应责令退赔。 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可以从周某的工资中予以扣除赔偿款项,或者拍卖掉周某的房产用以偿还债务。 如果公司打算通过起诉男模以及各大被周某打赏过的主播来维权,这种难度是非常大的。 毕竟周某已经成年,且她是自愿把钱花在男主播以及男模身上的,所以要回的难度非常大,除非能证明男主播和男模明知周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自作孽不可活!2019年,上海一女子遁入空门,竟然卖掉588万房产全部捐给寺庙,
【2评论】【3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