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壁偷窥!”内蒙古呼和浩特,独居男子见女邻居长得漂亮,偷偷在与邻居家的墙上凿了个洞,偷看、偷拍女邻居。因为洞口在插座附近,女邻居并没有当回事。女邻居外出打工的丈夫回家后,发现洞口,感觉不对报警。男子悲剧了,最终被警方顶格行政拘留10日。(来源:九派新闻)
据悉,独居男子高某见女邻居黎某长得漂亮,产生了在与黎某家的墙上凿个洞,偷窥黎某的龌龊心思。
说干就干,高某找来工具就开始凿。担心被黎某发现,还每次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凿且只凿一点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高某的长期努力,还真让高某成功在与黎某家的墙上凿了个小洞,洞口直通黎某家客厅。
随后,高某不仅时常偷窥黎某,还拍摄了不少有关黎某得照片、视频、录音。
由于黎某丈夫外出打工,黎某平时一个人在家,虽然墙上多出了个洞,还在插座附近,但是并没有在意。
不久前,黎某的丈夫回家过年,在给手机充电时,也看到了插座附近的小洞,便询问黎某怎么回事。后见黎某说洞口莫名其妙出现的,黎某的丈夫顿觉不对,报警。
警方随后对高某展开调查,高某起初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洞口怎么出现的,直到民警在高某手机内发现了有关黎某得照片、视频、录音,高某最终交代了自己凿壁偷窥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人赃并获之下,高某最终被警方以故意侵犯他人隐私为由,顶格处以10日行政拘留。
故意偷窥他人隐私其实不仅是治安违法行为,同时还是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黎某其实除了可以要求警方依法处罚高某外,还可以向高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应当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往往需要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情况综合判定。
类似的案件中,法院支持的数额一般在3000-5000元之间。
最后,古有凿壁偷光的匡衡,今有凿壁偷窥的高某!
不过一个是名垂千古!一个是怕要“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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