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一男职员张某,某天晚上,闲来无事,就饱暖思淫欲,到某会所去玩乐,男女金钱交易完事以后,被警方抓了个正着,处罚为,罚款5000元,拘留10天。
警方还通知了家属,张某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硬着头皮要老婆帮他向公司请假。老婆顾全大局,没有和他计较,第二天马上就给他公司打电话请了假,得到了批准。
张某拘留出来以后,赶到公司上班,却被告之,其旷工9天,严重违规,已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据理力争,说已请老婆代为请假,也得到批准,其旷工9天的理由不成立。
公司领导坚持己见不听他的,张某只好将公司告到法院,法院经过调查,支持了张某,请假真实有效,没有旷工,公司解除行为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判决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