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任性?!”山西大同,一街道要求商户春节期间,不管有没有客人,营不营业都必须24小时开灯。一商户因未开灯,被执法者半夜强行撬门开灯,不仅如此执法者还又给商户上了一把新锁导致商户次日无法正常营业。商户质疑执法的合法、合理性,网友炸锅!(来源:大风新闻)
据悉, 男子岳某系当地一古城街道上的商户。一周前,社区发通知倡议街道所有商户在春节期间,24小时亮灯。
2月3日,也就是昨天晚上,大约10点许,因为客人不多,再加上孩子刚出生,岳某便闭店回家。
谁料,11点多,岳某刚把孩子哄睡,物业或是城管的人就打来电话,要求岳某回店里开灯。
岳某向对方解释了自己的情况,怎料对方表示不营业也必须开灯。
岳某懵了质疑对方啥逻辑,已经闭店了为何还要开灯。
怎料对方态度强硬,表示这是全市统一规定,如果岳某不过去把灯打开,就找公安撬门!
岳某不信对方会撬门,怎料没过几分钟,就从手机监控中看到自家的店被一帮人敲开,打开了所有的灯。
不仅如此,据岳某说,对方还给自己换了一把新锁,导致自己无法正常营业。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属实,岳某还晒出了相关监控,监控显示,昨日晚上11点多,几名身穿反光制服和军大衣的工作人员,打着手电进入店内,而后打开店内的电灯,反光制服背面印有“XX综合执法”字样。
该事一经爆料,网友顿时炸锅!不少网友同岳某一样,不能理解执法人员的做法,质疑此次执法的合理合法性!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地方政府不能要求商户24小时亮灯?对未遵守命令的商户,采用撬锁开灯的方式是否妥当?
1、地方政府能不能要求商户春节期间24小时亮灯?
《立法法》第93条第1、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可见,地方政府是具有一定的立法权的。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立法法》第93条第6款还规定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具体到本案,在无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商户在春节期间必须24小时开灯,涉事地方政府要求辖区商户在春节期间24小时开灯的做法,增加了商户的负担,已然违反了规定。
2、地方政府对未遵守命令的商户,采用撬锁开灯的方式是否妥当? 《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到本案,因岳某未遵守命令,执法人员采用撬锁开灯代岳某强制履行相应的行为,其实就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在没有任何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岳某采取强制执行行为,显然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3、遇到这样的事情岳某可以怎么办?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到本案,岳某如果认为涉事执法单位的做法不妥,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岳某在提出复议或者诉讼的同时,还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4、最后,人民网曾发布的一段话说的好!决策用之于公,应来之于公。
公共决策都有关百姓的福祉,关系着各项事业发展的全局,关系着政府在民众心中的信任度。
有权不能任性,领导作出任何决策都要谨慎,不能随意,避免“拍脑袋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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