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男子要给朋友转账15万,先转了1.2万,确认朋友的银行卡可用并收到转账

重瓦下庆 2025-02-04 20:10:42

贵州贵阳,男子要给朋友转账15万,先转了1.2万,确认朋友的银行卡可用并收到转账后,继续转账13.8万。可朋友却迟迟没有收到转账,男子查看后发现转错人,13.8万转给了前同事,恰巧前同事欠了2年房贷未还,银行马上就把钱转走了。前同事愿意归还剩余的4.7万,但经济有限,无法立即归还剩余的钱。男子知道是自己的错误导致的这样结果,但是男子想要钱却不知道该起诉谁! 张斌本来是答应给朋友转账15万的,可朋友却只收到1.2万后,就再也没收到过任何转账。张斌懵了,钱都从银行卡划走了,钱哪去了? 张斌又再次登录手机银行查看转账详情,看完后张斌慌了,原来他转错了人! 龙小林跟张斌是多年的哥们,哥们有难来求助张斌,张斌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 但是张斌还是很细心的,担心龙小林的银行卡失效不能用,于是打算先转1.2万过去看看,能收到再转账剩余的。 张斌前脚刚输入完密码,龙小林那边就发来信息说收到了1.2万,张斌这才放心继续转账。 但是转账都过去很久了都不见龙小林发来信息,张斌以为有延迟,毕竟13.8万是个大数目,再等等看。 这一等就等到了龙小林打来的电话,问张斌怎么还不转账? 张斌把手机支付出去13.8万的截图给龙小林看,证明自己是把钱转过去了,不是诓骗他。但是龙小林真的没收到钱,还把收到1.2万的记录给张斌看。 张斌坚持自己把钱转过去了,但是龙小林就是没收到,两个人争辩了一句后,龙小林让张斌把转账的截图发给他看。 张斌再次登录手机银行,找到转账详情界面时,他傻眼了。13.8万的确是转出去了,但不是给龙小林,而是给前同事李余龙转了过去。 因龙小林跟李余龙的名字里都有个龙字,张斌回想起自己第二次转账的时候就搜索了一个龙字,然后就按照默认第一人转了过去,谁成想那人竟是李余龙。 好在张斌还有李余龙的电话,马上打电话过去说明了情况。李余龙也懵了,但也很配合的查看了一下银行余额,但却只有4.7万元。 再看一下支付明细,9.1万在转账到账后第一时间被银行给划走了。因为李余龙欠了2年多的房贷没还,银行默认的就划走了欠的款项。 李余龙让张斌被着急,他马上就把4.7万退回给张斌。但剩余的9.1万恐怕不能马上归还,要是李余龙有钱的话,也就不会一直欠着房贷不还了。 张斌心里有股火发不出去,转账转错了,的确是他自己的错误,而且李余龙也把4.7万还了回来,那自己剩下的9.1万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22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这钱本就不是转给李余龙的,李余龙要是拒不归还,就构成不当得利,张斌是可以报警处理的。 但是张斌到派出所咨询了一番后得知,若是李余龙不承认这笔债务的话,那么报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李余龙承认,只不过不能马上归还,所以警方也没有办法。 既然李余龙的行为没有问题,那张斌能去找银行的问题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李余龙欠了2年的房贷没有归还,想必银行已经是进行过催缴,并且申请了强制执行,所以才会有银行卡里一旦有钱就会被划走的可能性。 但让所有人都很意外的是,张斌竟然转错了账,把13.8万转给了李余龙,才给了银行自动划走所欠的9.1万房贷的机会。 说来说去,这9.1万张斌难道就只能干吃哑巴亏吗?不,他马上联系了李余龙代扣房贷的分行,并将情况如实说明。 张斌认为,银行在不能确定李余龙银行卡里进账的钱是合法正常的收入下,就将钱转走,其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予以补救。 银行可以继续向李余龙追缴所欠的房贷,把错扣款的9.1万归还给张斌。 银行虽然收到了张斌的意见,也进行了上报,但还没有回复。 转账时不仔细核对人名和卡号,好在这是认识的前同事,还愿意把钱还回来,要是一个根本找不到的账号,这钱岂不是就打了水漂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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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8xxx41

用户18xxx41

3
2025-02-04 20:55

人傻钱多

重瓦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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