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男子拿了4万元借给朋友,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朋友一直没有还,男子也没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26 01:18:08

福建厦门,男子拿了4万元借给朋友,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朋友一直没有还,男子也没有催讨这笔借款。直到十多年后,男子将朋友告上法庭,要求朋友还钱。可朋友却说:具体的情况自己记不清了,但是当时自己可能已经还款,只是没有把借条作废,再说事情都过去十多年了,已过诉讼时效,自己无需还钱。法院这样判。

老陈和林勇是多年的好友,两人的关系一直都很要好。

十多年前的一天,林勇拎着大包小包来到老陈家。

一进屋,老陈倒了杯热茶递到林勇手里,见他满脸愁容,急忙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

“老陈啊,兄弟我这次是真遇到坎儿了。”老林叹了口气,眼眶微红,“我这手头紧,实在没办法才来找你的。”

老陈问清楚缘由后,二话没说,立马转了4万元让林勇拿去应急。

林勇眼角湿润,连声道谢,承诺自己一定会在2013年8月30日前返还全部借款的,为了让老陈放心,两人还签订了借款协议。

时间过得飞快,眼看到了双方约定的还款日子,可林勇那边却迟迟没有动静,一直都没有还款。

眼看着时间过去了一年又一年,可这4万元借款,林勇一直没有还,老陈的心里虽然有点不是滋味,但是一想到两人多年的友情,他总开不了口去催促。

每当家人问起,老陈总是笑笑说:“老林是个讲信用的人,他肯定有他的难处。”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的联系也渐渐少了。

起初,老林还会偶尔打个电话问候,后来连电话也不打了。

老陈心里五味杂陈,一方面担心老林的近况,另一方面又有些失落。

直到2024年,老陈遇到一点事情,也急着用钱,他一纸诉状,将林勇告上了法庭。

1、 老陈主张: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林勇应当把4万元借款还给自己。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老陈主张自己和林勇签订了借款协议,根据约定,林勇应当于2013年8月30日之前返还全部借款。

可这么多年老陈一直没有还钱,自己碍于朋友情分,一直没有追讨,但是如今自己也有难处,他希望老陈遵守承诺,把4万元借款还给自己。

2、 林勇却主张:两人的借款发生在2013年之前,至今已经过去十多年,这十年间,老陈从未催讨过借款,已经错过了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的是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情形,时间为3年,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

债权的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在法庭上,林勇称事情已经过去十多年了,自己对借款一事记不清楚了,当时可能自己已经还款了,只是双方的借据没有作废,不然这十年的时间,老陈为何不向自己催讨呢。

既然已过诉讼时效,那么,法院应当驳回老陈的诉讼请求。

3、 法院审理后认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老陈和林勇的借款还款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根据当时实行的《民法通则》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老陈应当在2013年8月30日至2015年8月29日期间主张自己的权利。

可这十余年间老陈从未向林勇催讨过这笔借款,本案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本案的诉讼时效已过。

最终,法院驳回了老陈的全部诉讼请求。

借条也有“保质期”,在生活中,如果有借款给他人,要记得及时催讨,如果遇到迟迟不还的,一定要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益。

对此,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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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杨光灿烂

杨光灿烂

57
2025-01-26 12:44

福建最好收款!对着妈祖发个誓就行

左手边 回复 01-27 17:05
沿海基本都信,但是现在很多都是外来的,新本地人,也是不信的

科恩。凯达 回复 01-31 22:22
醒醒,别做梦了!现在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朋友都欠好几年了都。(还也要对方有钱啊,撕破脸皮可能1毛钱都没了)

封尘make arduous eff

封尘make arduous eff

40
2025-01-27 00:06

欠银行的可以不还吗

狐狸的尾巴 回复 01-27 20:28
进去顿几年不等可以不还

晓风微凉 回复 01-30 12:54
可以的

Chen yw

Chen yw

31
2025-01-26 17:22

那个借钱不还的人现在还活着吗?

口十家弓虽

口十家弓虽

29
2025-01-26 11:51

易借难收

用户12xxx11

用户12xxx11

26
2025-01-27 05:47

所以有钱不借,宁可送给别人两万,也不借给他十万,当初十万一套房,现十万不够买一间厕所。

wyz168a

wyz168a

20
2025-01-27 07:48

我也体验了一把,借出去三万几年了提都不提

潜伏

潜伏

14
2025-01-28 23:07

意思是只要拖过两年时间就不用还了吗?

fq_hfj 回复 02-01 06:55
现在改3年了

大智若愚

大智若愚

12
2025-01-27 15:25

玛德,我都被自己小舅子摆了一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是骗我借他的钱,说他做生意周转不过来,做二手车,说车卖了一起转给我。

星籁stpp

星籁stpp

8
2025-01-29 09:28

我曾经借了700元钱给一个刚来公司做业务员的同事,他当时承诺说次月工资发放了还给我,次月工资发放下来后没还也没跟我说理由,后来三个月都没提还钱的事三,只当他有困难给他多一点缓和的时间,钱不多,但有借应有还。因为讨厌失信的人,我跟他只保持泛泛之交,三个后,他有离职的意向,我让他还钱,他想有点错愕,他说好像早已还还过,我说没还,他不情感的还了,一副早还过钱但你说没还我没证据,然后神情不屑的走了!

昭昭

昭昭

7
2025-01-28 07:09

借钱容易还钱难,老友义气也得守法,诉讼时效得注意

六妙白茶营运中心

六妙白茶营运中心

6
2025-01-30 12:33

借钱好兄弟,收钱变仇人

都好

都好

5
2025-01-29 07:43

银子钱米有分定,亲手交钱神鬼皆知,如真借了未还,那也是永世逃不了的债务。

用户11xxx70

用户11xxx70

5
2025-01-30 08:30

把法院的判决,贴当事人住的地方,隔三差五贴

用户17xxx42

用户17xxx42

4
2025-01-30 18:02

碰到渣人朋友

用户10xxx88

用户10xxx88

3
2025-01-31 22:21

欠银行的钱超过二年都可以不还的

路人甲

路人甲

3
2025-01-28 07:38

把他儿女近照发过去,祝他今年儿女双全。!

人在旅途007

人在旅途007

3
2025-01-30 10:30

“从权利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债权人十几年来一直相信凭两人的友谊感情,债务人一定会主动还钱的。 当最近要他还钱,对方不还时,才出现“从权利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那一天。” 而不是钱借出去的那一天就计算“诉讼时效”!

平常人

平常人

2
2025-01-27 20:10

欠钱大王讨钱乞丐。养条狗还识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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