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女子的银行卡里突然多了20万元转账,问了一圈,也不知道是谁的钱,女子吓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26 01:18:39

河南商丘,女子的银行卡里突然多了20万元转账,问了一圈,也不知道是谁的钱,女子吓坏了,赶紧报了警。女子:不是我的不能要,我想转回去没办法操作,银行也查不到对方账户,也担心转账人着急。网友:太机智了,不义之财不可拿,弄清楚最重要。

(来源:齐鲁壹点)

1月23日,白女士和闺蜜小雅正在外面一起吃饭,两人聊着最近的生活趣事,欢声笑语不断,突然,白女士的手机响了一下。

她拿出手机一看,是一条来自银行的短信通知,白女士名下的银行账户收到了某胜利给她转来的20万元。

白女士瞬间愣住了,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她跟小雅说:有人给我转了20万,可这个人我压根就不认识!

小雅也有些惊讶的接过手机看了一眼,提醒白女士:这不会是什么诈骗信息吧!

白女士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已经没了吃饭的心思,急忙拉着小雅去了附近的银行,找了一个ATM机查询余额,结果发现她的银行卡里真的多了20万元。

她想着这钱肯定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肯定是有人误转或者有什么特殊原因。

她问了一圈,可大家都说没有给她转账,一时之间,她也不知道这钱是谁的。

白女士又找到银行柜台,焦急的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帮她查询了交易记录,表示白女士的账户里确实进来一笔20万元的转账。

白女士询问对方,能否将这20万元转回去,可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也查不到对方账户,只能看到后4位,无法获取更多的信息。

这可怎么办?总不能无缘无故收人家这么多钱吧,不是自己的钱自己不能要。

白女士也担心自己遇到骗子,但是她想着万一这钱是别人转错的,转账的人更加着急,她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把钱还回去。

目前,白女士选择了报警处理。

此事引发热议,有人说白女士的做法太明智了,法律意识必须牢记,不义之财不可拿。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何看待此事呢?

1、 如果个人或单位发现自身拥有来路不明的钱,应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或报警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面对自己名下突然出现的来路不明的钱财,应当保持十分的警惕心,及时报警处理,如果这些钱财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将面临被追缴或退赔的风险。

2、 如果这20万元是他人转错了,白女士应当把钱款返还给对方。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收到他人转错的钱一般属于‌不当得利‌案件,从法律上来讲,收款人有义务将他人转错的钱款返还回去。如果收款人拒绝归还的,对方可以向法庭起诉,要求收款人返还不当得利。

收到他人转错的钱款后,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确认情况后,报警处理,尽快把钱款返还回去。

如果故意占有他人转错的钱款,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还会损害个人的道德和信誉。

当然如果涉及到诈骗或者其他违法情况,那就需要另案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画面。

0 阅读:68
火龙果看天下

火龙果看天下

火龙果带你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