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女子到金店看手镯,让柜员拿出一款手镯试戴后,女子又放在了桌子上,随后,同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1-19 22:55:10

江西,两女子到金店看手镯,让柜员拿出一款手镯试戴后,女子又放在了桌子上,随后,同伴让柜员拿另一手镯看看,结果柜员的一个不经意的举动,为金店挽回上万元损失。

事发当天,两位女子结伴走进了这家金店。走在前面的女子留着一头长发,她身着一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脚蹬一双黑色高跟鞋,显得颇为干练。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位短发女子,身着一件格子的毛呢大衣。

她们径直走向柜台,长发女子用手指着一款镶嵌着碎钻的金手镯,对柜员说道:“麻烦把这款拿出来给我试戴一下。”

柜员微笑着点点头,小心翼翼地从柜台中取出手镯后给女子戴上。长发女子戴上手镯后,仔细端详着说道:“这款式看着还行,就是戴起来感觉不太衬我肤色。”说罢,便将手镯取了下来,随意地放在了柜台上。

这时,短发女子也开口了:“店员,能不能把那边那款简约一点的手镯拿出来给我看看?”

柜员连忙应道:“好的,请稍等。”就在柜员转身去拿手镯时,出于职业的警觉,柜员一边伸手去拿女子要看的手镯,另一只手则看似不经意地按住了刚才长发女子放在桌上的那只手镯。

果不其然,就在柜员的手触碰到桌上手镯的瞬间,长发女子迅速地从兜里掏出了一只外观与柜台上极为相似的手镯,试图进行掉包。

由于柜员及时按住了手镯,长发女子的手碰到了柜员的手,这一小小的碰撞让长发女子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但柜员并没有表现出异样,依然保持着专业的态度,微笑着将长发女子要看的手镯取了出来。

两位女子又假装看了一会儿手镯,最终都说没有相中的款式,便离开了金店。柜员望着她们离去的背影,心中隐隐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待店里的顾客稍微少了一些,柜员赶忙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店长。店长听后,也觉得此事蹊跷,于是和柜员一起调取了监控录像。

当监控画面中清晰地呈现出长发女子试图掉包手镯的那一幕时,店长和柜员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不是柜员当时的警觉,这只价值上万元的金手镯恐怕就要落入不法分子之手了。

店长对柜员的细心和机警给予了高度赞扬,并表示,年底正是各类盗窃案件的高发期,金店一直都在强调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没想到这次真的派上了用场。

在民事方面,两位女子的行为若成功,将构成对金店的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两位女子试图通过掉包的方式非法占有金店的财物,这种行为存在主观过错,若得逞,无疑会损害金店对该金手镯的所有权,依法应当承担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从刑事角度分析,两位女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有人说,这是调换,而且还没有成功,怎么算是盗窃?

其实,所谓的盗窃,要求的趁人不注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短发女子吸引店员注意,长发女子趁机调换手镯,实际上,就是趁人不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虽然两人没有得逞,但是,依然构成了盗窃罪未遂。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本案中,金手镯价值上万元,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她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试图掉包金店财物,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一旦罪名成立,她们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其实,所幸店员警惕性高,不然的话,一旦丢失损失就可能是店员来承担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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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